我们不需要监督接受捐款的宗教团体吗?
最近感恩seafood,赞叹seafood很火红,很勉强地开着莱斯莱斯在街上跑,
宗教团体拿了很大一部分的捐款,其实透明化财务也只是刚好吧,
再想想之前瓷器转投资军火商事件,就很明显地表示,"钱你给别管我怎么花"的概念,
我想如果这些捐款人之后钱花去哪后还想要捐,那真的也是他们的事了!
看看这些歪国来的神父或者修女,就觉得他们辛苦了这么久,我们才给予那么点的帮助,
真心感谢这些人的奉献!
感恩神父,赞叹修女
去年底《国籍法》修正,只要外国人符合有殊勋于我国者,或由主管机关推荐,
有助中华民国利益,经审核通过后,免提出丧失原有国籍证明,即可成为中华民国国民,
为此打开了有特殊重大贡献及杰出专才留在台湾的畅通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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