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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1 03:08:572男摩铁内性侵国中妹 他“连3次”却获轻判
台北市一名15岁的国三少女,在网络上结识一名23岁的陈姓男子,先前她跷家被陈男带至
北投区一间汽车旅馆内,遭到陈男及其友人苏男轮流性侵,少女表示案发当日和陈男性交
3次,不过出于自愿,陈男遭轻判6月徒刑,另和解赔偿20万元。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陈男与被害少女在网络上相识,去年4月间少女离家出走,陈男
便趁机带着少女至北投区承德路上的一间汽车旅馆内,并征求少女同意后,连续和她发生
3次性行为,而当时陈男的友人苏男也在场,随后强行对少女性交一次得逞。
事后少女返校上课,师长察觉其状况有异,追问之下少女才说出实情,并报警处理。陈男
到案后坦承犯行,但声称为两情相悦的情况下发生,少女也证实此一说,且陈男愿赔偿20
万元和少女父亲达成和解,法官最终认定陈男“年轻气盛、一时轻率失虑”,且有悔意,
轻判6月徒刑,并予以缓刑2年,仍可上诉;苏男则涉强制性交罪,另案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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