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虫PO花美男照诱出少女性侵 重判10年
自由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许姓渔民在LINE大头贴PO上花美男照,诱出情窦初开的13岁少
女小芬后,指侵、性侵小芬2次。基隆地院依加重强制性交罪重判他10年徒刑。
判决指出,许姓男子在BeeTalk交友软件、LINE通讯软件大头贴,PO上花美男子照,迷倒
13岁小芬(化名)。
许男去年11月间借此花美男照约出小芬后,谎称自己是花美男的友人,花美男叫他先来载
她,下班会就会赶过来。
小芬一心想见花美男一面,遂跟着许男与许的谢姓友人及谢的女友一起到海边游玩。
许与小芬等4人一直玩到隔天凌晨3时许,许先载谢的女友返家后,将小芬与谢载至他住处
睡觉,3人各睡一张床。
隔天中午,许见谢熟睡后,跑到小芬睡的床上,以手压制小芬双手后,脱掉小芬衣裤后,
指侵、性侵得逞。
许性侵小芬时,听到房外有声音,赶紧穿上衣服离开,未料2小后,见小芬还在睡,又跳
上小芬的床上,脱小芬衣服性侵小芬,直到小芬哭泣才停止。
小芬遭性侵后,为了想见花美男一面,仍继续住在许家,直到发现根本没有花美男这个人
,才自己搭公共汽车返家,告诉父母遭许性侵。
法院认为,许明知小芬还是国中生,未满14岁,竟以花美男照片引诱小芬见面,为逞兽欲
,性侵小芬2次。
由于小芬未满14岁,许性侵小芬2次,被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各判8徒刑,应执行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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