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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纸上公司问题严重,与国内金融机构往来之上百万家国内企业当中,竟然有高达25%企业查不到“最终受益人”,为了端正企业文化,行政院长林全在卸任前正式将《公司法》修法拍板定案,法务部次长蔡碧仲表示,目前非公开发行公司股权异动,并没有在《公司法》规定的法定申报事项,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容易沦为洗钱犯罪的工具,新法修正通过后,未来国内16万家“非公开发行公司”,依法必须向经济部商业司申报股东名簿。
法人股东多是非公开发行公司 不必申报股权易成洗钱防制死角
蔡碧仲表示,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为了强化洗钱防制工作,要求金融机构落实对往来客户的身份查核,先前金管会方面已承诺,金融机构往来企业客户,其上层股东名单中持股超过25%之自然人部分,应该主动向金融机构揭露,但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法人股东很多都是非公开发行公司,这些非公发公司的股权异动,因为不在《公司法》强制申报范围,因此成为洗钱防制死角。
为了强化非公开发行公司监理,法务部与经济部去年开始酝酿推动《公司法》,然而目前修法一波三折,先前“民间公司法全盘翻修小组”代表,积极向政府主张,应该废止目前实施多年的会计师查核签证办法、建立公司祕书制度、建制新的电子E化平台,并且引进香港、新加坡的“公司秘书制度”,由公司秘书全权负责处理登记事宜
企业界对于E化平台的实施,目前存在不同声音
不过,这项改革建议在国内引发中小企业反弹,由于台湾中小企业家数高达130万家,包括全国商业总会在内,对于《公司法》修法,准备引进电子E化平台,强化非公开发行公司股权结构的申报义务,都有很大的疑虑,部分法界人士也认为,废止会计师的“验资”制度,改由企业透过E化平台申报,有心造假的企业,未来还是可以申报假资料。
据了解,由于企业界对于E化平台的实施,目前存在不同声音,当初经济部会同法务部,修改《公司法》目的,无非是因为台湾有太多纸上公司,公司股东结构不明,纸上公司盛行的文化,恐将对明年底亚太洗钱防制组织评鉴,产生不利影响,行政院方面担心,《公司法》修法若因E化平台争议而延宕,恐将延后境内纸上公司股东结构的强制申报,因此决议现阶段不透过法令,强制推广E化平台申报。
蔡碧仲表示,国内目前有16万家非公开发行公司,政府虽然可以透过财政部国税局对特定个人财产,进行总归户清查,但上述资料系根据企业与个人年度申报资料归户整理,和股权异动时间,还是存在时间差,政府对于境内数以万计的纸上公司股权异动,若无法即时掌握,未来在洗钱防制评鉴上,恐将成为重大瑕疵。
台湾多起金融弊案,都与境内外纸上公司有关
据了解,近年来台湾发生多起金融弊案,都与境内外纸上公司有关,2012年的台北双子星弊案,得标境外厂商将借调的3000万元佯充公司资本额,在公司设立登记完成后,3000万元悉数返给金主。永丰金先前对于上海Star City的境外纸上公司所承作的放款,先前也是因为永丰金董事会,无法从该境外公司董事结构,判定该公司与永丰金大股东何寿川为利害关系人。
蔡碧仲表示,非公开发行公司股东名簿,采强制申报的相关修法,林全日前已拍本同意,经济部下周会把《公司法》修法版本,送行政院审查。
据了解,由于不少中小企业对于E化平台的线上申报制度,有很多疑虑,16万家中小企业的股东名簿申报,未来一旦上路也是重大工程,因此《公司法》修法不会强制企业必须设置“公司秘书制度”与E化平台,非公开发行公司股权异动,也可采纸本方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