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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防逃机制破功 太电前副董入狱前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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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大咖罪犯入狱前落跑,重大刑案被告防逃机制再度宣告破功!
缠讼13年的太电掏空200亿元弊案,今年8月31日全案定谳,其中太平洋光电副董事长兼总
经理缪竹怡,被依背信罪判刑4年4月确定,但法院审理期间并未对他限制出境,让他在判
决确定前拿着护照大摇大摆离开国门,至今仍连系不上。
缪竹怡自1991年7月11日至1992年9月10日止,在太平洋光电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当时董事长为孙道存),实际负责综理光电公司业务决策及财务、人事等相关事务监督工
作,却利用他实际掌控的私人企业,与光电公司虚伪交易,大幅虚灌营收,损及光电公司
利益,被台北地院依背信罪判刑6年,二审改判4年4月,今年8月31日最高院驳回缪上诉定
谳。
由于缪竹怡所涉犯的刑度均不得易科罚金,因此必须入狱服刑,但《苹果》掌握讯息得知
,缪竹怡疑持有多国护照,审理期间法院却没有将他限制出境,让缪得以趁著案件定谳前
的空窗期,大摇大摆的从国门出境,至今未归。
据了解,最高法院在8月31日驳回太电案被告胡洪九、孙道存及缪竹怡等人上诉后,通知
最高检察署启动防逃机制,台北地检署立刻请事务官连系相关被告,同时监控胡、孙等人
行踪,但缪竹怡却始终不见人影,调阅出入境记录才知他早在检方启动防逃机制前,持护
照大摇大摆搭机出国。
过去只要出现像何智辉、罗福助这类大咖要犯落跑,每次都重创司法威信,而在小英政府
提出司法改革前,主管机关就曾提出许多改革方案,像是“以手机等行动装置搭配google
、line等通讯软件定位追踪、视讯监控被告行踪”等方案,还曾研议由被告“自费请保全
”盯着自己,让法官相信被告不会逃亡而免于羁押命运,但多数方案都让民众直摇头批评
“有够瞎”。
司法院最后又研议修法规定刑案宣示判决时,被告应到庭听判,非羁押中的被告被判处死
刑、无期徒刑或逾2年以上徒刑,法官应审查有无羁押被告的理由与必要,并放宽检方仅
须取得法院的判决通知,且有相当理由认为被告有逃亡之虞时,得迳行拘提被告并限制出
境、出海等,不必等到取得法院移交的卷证。
但这些方案都不够积极,检察官陈瑞仁就曾以美国的防逃机制为例,投书指出,“经济要
犯逃亡海外的个案,并未随着新政府与新国会之到位而减少。面对民众之愤慨,司法与立
法难道束手无策吗?就连国力强到可以到境外“绑架”逃犯回国的美国,其防逃机制至少
都祭出四张王牌:(一)弃保潜逃罪(二)有罪羁押(三)逃犯丧失上诉权(四)缺席判
决,可供我国立法者参考。”
陈瑞仁认为,“司法改革要做的,是解决人民心中之痛。蔡总统即将召开的司法国事会议
如果又是陷入各种主义与意识形态之争,而不是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那人民对司改的
期待势必再度落空。”(游仁汶、吕志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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