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扯!挂布条骂柯市府被令强拆理由竟是“

楼主: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7-09-08 13:26:37
※ 引述《jenlei (大帅哥)》之铭言:
: 苹果
: 扯!挂布条骂柯市府被令强拆 理由竟是“夸大不实”
: *讨厌耶!苹果日报坏坏竟然黑阿伯!
: 骂阿伯的抗议的布条本来就不应该张贴
: 强拆刚好而已!过分耶
: 内文
: 北市府计画在信义区陆保厂基地及三兴段兴建公宅,并将举办公听会,该区景勤里里长在
: 外墙上悬挂大型布条,写上“霸道政府、天怒人怨、拒绝蚊子公宅”的字句诉求,未料北
: 市府却以该广告未经申请及言论夸大不实而要求限期拆除,今里长赖惠贞在市议员王鸿薇
: 陪同下,控诉柯市府白色恐怖,毫无言论自由。
: 赖惠贞里长说,市府兴建公宅要举办公听会,但9成吴兴街的居民都认为必须先把交通、
: 公园规划及相关配套都做好,再来向居民举办说明会,但现在市府却急迫在14日开公听会
: ,根本就没有先行与居民沟通,才会悬挂布条抗议,但却收到建管处发文要求限期内拆除
: ,简直就是白色恐怖。
: 王鸿薇表示,台北市内有许多争议政策,住户往往会在自家住宅外悬挂白布条表达抗议,
: 难道市府会去强拆这些白布条吗? 柯市府行径太过鸭霸。对此,北市建管处科长学进隆
: 说,该广告因未提出申请,且广告内容文字不妥有夸大不实,毕竟公宅还没兴建,就被指
: 称为蚊子公宅有失公允,有污蔑市府之嫌并不妥当,要求在7天内改善自行拆除,否则将
: 代为拆除。
: 现场媒体质疑若补件申请是否可允许悬挂,建管处则回应,仍需要看广告内容是否符合规
: 定。都发局则表示,在历次公听会前都会先拜访里长,让里长清楚相关流程及内容,都会
: 按照法定作业去执行。(林媛玲/台北报导)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04/1196595/
→ goetze: 抗议布条还要申请?又一个新标准 09/08 12:03
看看另一篇新闻
https://goo.gl/6aXW6k
“况且看板面积大,与一般抗议布条不同,市府认定为广告物,因民众未提出申请,7天内须自行拆除,否则市府将代拆。”
看看图片有多大吧
http://i.imgur.com/btyn07u.jpg
所以重点在弄太大,所以被判定成广告啊
既然是广告
就要申请
第 七 条 广告物之内容或设置,依法应先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准者,应依规定先送 请该管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准后,始得申请设置。 广告物内容不得有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虚伪、夸大不实之情事。
第三十五条 张挂布条广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应设置于人行陆桥上,且不得遮盖相关号志及路标。 二 材料限用布质,规格以长六公尺,宽六十公分为限。
自己弄这么大怪别人囉?
作者: kingchu11216 (邱六)   2017-09-08 13:28:00
柯黑逻辑不好,你讲这个没什么用
作者: avogadro13 (红与黑)   2017-09-08 13:32:00
大到我笑了 也太大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7-09-08 13:32:00
市府"认定"为广告物耶~哈!
作者: wangsanmin (...)   2017-09-08 13:34:00
整面墙 3层楼 不是广告是啥?
作者: herryherry (咪咪)   2017-09-08 13:34:00
疴 所以是在广告什么? 阿我等等会被打成柯黑广告要怎么认定
作者: hosen (didi)   2017-09-08 13:37:00
广告?说看看它在贩卖什么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7-09-08 13:38:00
广义上的广告是一切为了沟通信息、促进认识的东西,不管是否有将营利作为目标。狭义定义才是行销活动才算所以无法用是否有贩卖行为来决定是否是广告
作者: herryherry (咪咪)   2017-09-08 13:40:00
市府以法律处分,那法律层面上,广告的定义是什么
作者: kenro   2017-09-08 13:41:00
有人连什么叫广告都不知道哦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9-08 13:41:00
广告谁说只能用卖东西来定义
作者: valorhu (123)   2017-09-08 13:42:00
嘛,习惯就好
作者: hosen (didi)   2017-09-08 13:42:00
这明明就是 政治抗议,还好意思笑中共不民主不自由改天挂白布条被市府依颠覆国家罪逮捕也不意外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7-09-08 13:45:00
从广告未提出申请变成颠覆国家罪也太神奇了,是中国人?台湾哪条法律叫做"颠覆国家罪"?
作者: hosen (didi)   2017-09-08 13:46:00
国民党下台果然是一张照妖镜,吱障觉青比国民党还法西斯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7-09-08 13:46:00
所以楼上台湾哪条法律叫做"颠覆国家罪"?
作者: hosen (didi)   2017-09-08 13:47:00
内乱外患罪听过吗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7-09-08 13:48:00
那叫做内乱外患 你讲得是"颠覆国家罪" 不要乱扯所以楼上台湾哪条法律叫做"颠覆国家罪"?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7-09-08 13:49:00
规格以长六公尺,宽六十公分为限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7-09-08 13:50:00
同样一批人,可能大声喊占领立院无罪,但一幅静态的抗议就忙不迭的找标准定规矩非拆掉不可,想来真有趣整个布条也没署名,用字上也无不雅,只是抗议北市府,就这样也不能忍受,广告不实,广告不实呀各位北市府一个广告不实就要剥夺人民静态表达意见的自由呐
作者: mitchku (米奇咕)   2017-09-08 13:57:00
就知道你会扯学运,那干柯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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