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陆女大生撕港独海报 引发两极反应

楼主: jassie (小枫)   2017-09-08 05:18:09
※ 引述《venson (文生)》之铭言:
: ※ 引述《jassie (小枫)》之铭言:
: : 算民主啊。因为社团是"私领域",一个一开始就表明属性的私领域
: : 当然可以排除不符领域性质的成员跟言论,这叫"道不同不相为谋"。
: : 由于任何人都可以建构符合个人立场的私领域来发表个人意见的与看法,
: : 所以私领域内部的言论的限制并不违反言论自由。
: 民主人士最常引用的一句话:
: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 所以,你认为这个并不建立在你所谓的“私领域”上,对吗?
是的。因为你可以在这个"私领域"以外的地方说,我并不会阻止你。
: 还是说,因为发表言论而被踢出社团或封锁,和上述所引用的话句无涉?
私人地域当然有私人规范。不必将公众领域的"公平"带进私领域。
: 再来,假如社团是公开大家都看的到的,算是你指的“私领域”吗?
公开"看到"跟开放"参与"并不相同。
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吧。素食餐馆。
人家开素食餐馆,当然可以"限制外食""禁止餐馆内出现肉类食品",
你要是进素食餐馆结果却认为素食餐馆"不准你吃肉"是歧视,
在餐馆里"抗议"别人剥夺你吃肉的权利,你觉得有人会认同你的"抗议"吗?
要吃肉不会去隔壁牛排馆吃? 或是你回家自己煮全肉大餐也没人挡着你,
跑去素食餐馆"抗议"餐馆里不能吃肉,是有病吗?
素食餐馆一样是人人可以去,但这就表示餐馆是"公众空间"不可以"限制素食,
必须让肉食主义者可以在素食餐管理吃肉吗?
说穿了,你们口中的"违反言论自由"其实就是在素食餐馆里吵闹说
"不给吃肉就是歧视就是不自由"这种程度的闹剧罢了。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9-08 05:18:00
作者: ienari (jimmy)   2017-09-08 05:21:00
私人空间本来就有私人空间的规则
作者: homygodpppk (柯南道尔)   2017-09-08 05:24:00
子公司员工要分股票,母公司员工说你分啥小
作者: allents (Perfume命(g=9.8))   2017-09-08 07:02:00
单提私领域恐怕过度简化 多的是滥用私领域来侵害个人自由的例子 应该还要看对该对象是否有“强制性”和“象征性”,例如公司强制尾牙在素食餐厅是不是算歧视肉食主义者?或是大学唯一的餐厅被改成素食餐厅?不能一概用有其他选项来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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