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国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美光内鬼携密跳槽 联电3主管遭诉
3.完整新闻内文:
内存大厂美商美光科技爆发内鬼案。原瑞晶公司王姓及何姓高阶主管,在美商美光科技
购并瑞晶更名台湾美光后,涉嫌先后携带晶圆制程等相关机密档案,跳槽联华电子,王经
联电戎姓协理指示,还将相关资料运用于联电的F32 DRAM设计规则。台中地检署依妨害营
业祕密法将联电及何等3人起诉。
起诉书指出,41岁何男及42岁王男原为瑞晶员工,美国美光公司在2013年间收购瑞晶更名
台湾美光后;台湾美光对于制造DRAM晶圆的方法、技术、制程及设计等资讯,保存在具有
加密及管制存取功能的电脑服务器。员工登入存取需输入帐号及密码,且自2016年4月间
起,不得使用USB PORT进行存取。
联电与大陆晋华公司去年1月协议进行32奈米DRAM及32S奈米DRAM相关制程技术开发,完成
后将移转至晋华公司,联电未执行合作案因而在南科成立“新事业发展中心”。
2015年11月间,在美光担任量产整合部课长的何男转至联电任职;去年4月,担任“新事
业发展中心”专案技术二处制程整合部门经理。
另在美光任品质工程部副理的王男,去年初透过何投履历给联电,去年3月底收到录取通
知。台湾美光在王离职后,清查内部资料,发现他离职前曾登入公司电脑服务器,大量重
制营业祕密档案,向检调单位告发。检调在今年2月传讯何及王男,搜索联电及戎姓协理
住处,查扣笔记本、手机、电脑、硬盘及合约等证物。
检方查出,何在美光任职时,2014年2月曾签立“保密及智慧财产合约”,约定离职时要
将所有营业祕密文件返还公司及销毁副本;但何跳槽时,却将相关资料带往联电。
另联电戎姓副理曾要求王男参考台湾美光DR25 nmS设计规则,与联电F32 DRAM设计规则交
互比对,标示美光稳定数值及参数等,使联电加速设计规则内容,得以降低成本;王也因
表现得力,今年1月间晋升为Device经理。
王、何2人均辩称相关持有资料都是供个人研究用,戎则供称只要求王男提供设计规则意
见,检方均不采信,并认定联电并未积极采取防止员工侵害他人营业祕密,将联电及王、
何及戎男3人一并起诉。
(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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