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严惩恶意排污水 环保署打算重罚30亿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杨绵杰/台北报导〕未来恶意排污水可能会遇上史上最高罚金!有鉴于近来水污刑
事判决不符民众期待,更难以严惩不法厂商,环保署预告将修水污染防治法,一举将排放
废污水而致人于死、重伤者,从最高罚金从3亿提高到30亿,今公听会中有业者代表就忧
心怕罚得太重。
2014年日月光偷排废水事件引起社会关注,但依据水污法最后仅罚60万元,引起舆论譁然
,环保署前年修正相关法规,增订包括话放流水管制项目、刑责及罚金提升、不法利得追
讨、鼓励检举不法,以及相关资讯公开透明等。这次修法则是为了进一步针对水污染达到
严惩效果,大幅提升相关罚金及刑度,并配合立法院的提案,将注入地下水采许可行为人
制删除,并增加水污染防治费的支用项目等。
目前水污法针对排放废污水,有害物质超过规定,因而致人于死者,污染行为人可判无期
徒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罚金最高可达3000万元,而其法人或自然人更可罚到10倍,最高
达3亿元。这次修正除了维持刑度,罚金一举提升到300万以上、3亿以下,且原可罚法人
、自然人的10倍条文仍然不变,因此最高罚金达到30亿元。
若违法排放废污水致人于重伤部分,刑度从3至10年提高到5至12年,罚金从2500万元以下
提高到2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致疾病或环境污染者,刑度从1至7年,提高到3至10年
,罚金同样提高,从2000万元以下,提高到1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未来污水处理过也不准注入地下水体
至于原先规定,污水经过处理达到一定标准,且不含有害健康物质,取得许可后可以注入
地下水体。此许可制规定在本次修法中遭到删除,意即污水皆不能注入地下水,只要违反
就处以停工及6万到600万元罚锾。
今日公听研商会中,有业者代表主张某些污染行为是因员工操作不当等疏失造成,企业要
被罚这么多实在很重,希望环保署可以再考量罚则。不过会议主席环保署水保处长叶俊宏
则认为,此条款是针对恶意排放者,何须担心。相关修法内容将先送行政院会,希望本会
期立院能审议通过。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85686
5.备注:
横著走久了一定会踢到铁板~~
就给他重重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