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人权律师黄致豪 宣布退出法扶系统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知名人权律师黄致豪4日透过脸书宣布,法律扶助基金会新北
分会审查委员以“无故未撰拟书状”扣酬金5千元,令他深感羞辱,日后将不再承接法扶
案件。由于黄专精死刑与精障领域,此举不啻为法扶投下一颗震撼弹。
法扶会回应,对于扶助律师申请加入与退出之意愿均尊重,黄律师声明退出扶助工作乙事
,法扶深感遗憾。至于黄律师遭酌减酬金之案件,系由3位具有律师法律专业的审查委员
,组成审查委员会审酌黄律师检附的结案资料后所成之决定,如黄律师对该决定有所不服
,可提起覆议,由覆议委员会重新审议。
黄致豪表示,为了一名6进6出的酒驾被告,他花了很多时间蒐集科学证据,在法庭上说服
法官被告可能有酒瘾,好不容易争取到庭上同意送他去戒治。
未料法扶新北委员的结案审查意见上写“无故未撰拟书状,扣酬金五千元”,黄致豪看了
气到发抖,自觉一辈子没受过这么大的羞辱,直言法扶董事长与各分会会长都是大老级,
但有几个人肯为认真办案的律师说话?
黄致豪痛心说,受伤之重岂止这5千元,深觉法扶无情无义,审查委员无知,为了避免以
后连其他救助案件都不接,宣布与法扶断绝往来,已经接的,将自行请退。
台南地院法官陈钦贤担心弱势族群日后将无人帮忙,留言苦劝,希望黄致豪能获得一点释
放和理解,但黄认为制度虽不完美,法扶却没有要改革的努力,还开玩笑说“合先叙明”
,幽默中仍坚持不接法扶案件。
脸友们则说“ 难过的是,审查委员也是律师同道”、“法扶的相关法规也很烂”、“只
能说可惜与遗憾....”、“法扶绝对理论:没书状=没贡献”,但也有人说“审酬金时没
有撰状依规定一定要扣款啊”。
黄致豪致力发展我国司法科学,曾任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第一分组委员,也是龚重安(北投
女童割喉案)、王景玉(小灯泡命案)、郑捷(捷运随机杀人案)、蔡京京(弑母案)等
4大刑案辩护律师,着墨于死刑与精障等议题极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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