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恋花酿33死不起诉 被害家属:台湾法律不意外
[记者黄捷/台北报导]蝶恋花游览车翻覆造成33死11伤惨剧,家属控告司机康育薰、领
队萧如进、负责人周比苍、周继宏父子以及友力通运黄河清、黄凤珠兄妹业务过失致死,
士林地检署今侦结,认定事故主因是康超速,其余被告无刑责,但康已死亡,全案处分不
起诉,家属代表陈靖尧得知结果,苦笑表示“不意外,台湾法律就是这样”。
家属提告质疑,武陵赏樱一日游行程过于紧密,导致司机无法充分休息,且司机连续出勤
违反劳基法,驾车时间也超过10小时,违反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另因车辆老旧、轮胎痕
不平均导致无法平均煞停,都是酿祸的原因;检方调查后,仅认定违反劳基法,未达起诉
门槛。
陈靖尧表示,士检侦结前有传家属说明,但他没有参与,对于不起诉结果不意外,“台湾
法律就是这样”,但他与其他家属们都不会放弃,还是会找律师另循民事途径,向蝶恋花
周比苍父子等人求偿。
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8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