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自助回收盘子事件
经过乡民讨论后
让小鲁我恍然大悟
对啊,我们去吃东西喝饮料
点完餐的一瞬间契约成立
就是我付钱,店家给我东西
可是契约内容并不包含帮忙收盘子等杂物
凭什么我们要免费帮忙做?
如果要做可以,在契约成立前,明确告知及在契约单(菜单)餐费中包含要自助回收
如此才能要求顾客回收
当然也可以让顾客选择,不回收的话加收几%清洁费
如果只是在店内中贴告示“请回收”如此,是不是不能强制顾客要回收?
(这里请专业的来解释)
如果不能强制,那是不是应该由政府出面公告,以后未定自助回收契约的店家,不得要求
顾客回收
因为没有这样正确的观念存在
绝对会有一堆店家利用台湾人的
“道德观奴性”
以舆论压力迫使大家都要帮忙回收
这些店家当然也包含了许多大企业及个体店家,长期训练台湾民众的思维,认为不帮忙回
收好像很糟糕
实质上是企业节省人力支出把工作转嫁到顾客上
最后,有没有可能真的让政府出面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