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nknown (ya)
2017-08-31 15:46:08先付连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dVTmGh-Mpc
影片时间1:00~1:05 五秒内,车闪了大灯持续加速逼近,我认为是逼车了
因此投诉到花莲县警察局,结果回复内容是
您所检举大型游览车 679-V6 号,于 106 年 8 月 20 日 9 时 20 分,在花莲县台 9 线
加湾段违规一节,有关恶意逼车部分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 101 条第 1 项第 4 款
规定:前行车驾驶人闻后行车按鸣喇叭或见后行车显示超车灯光时,如车前路况无障碍,
应即减速靠边或表示允让,并注意后行车超越时之行驶状况,经检视所提供之举证资料,
您在前揭游览车由后方接近按鸣喇叭时,即靠边表示允让,似无后续危险驾驶与逼车行为
,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43 条第 1 项第 3、4 款规定有所不同,不宜制单举
发。另变换车道未使用方向灯行为,违规属实,将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制单举发
。
感谢来信 敬祝平安
请问真的如警察说的,似无后续逼车行为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