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说:
如果我这样说柯文哲,你们会认为我只是在表达"故态复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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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没看过判决,实在是没有资格说什么,但是仅就报导中律师的发言,
还是要说一些话。
报载律师说:“但柯文哲的委任律师反驳,柯这句话只是要形容赵藤雄‘故态复萌’,
不是针对赵的个性与人格做评论,且赵藤雄无法证明自己名誉低落的情况,
究竟是柯文哲的言论所造成,还是他自己与诸多弊案牵扯不清所造成”。
如果是我对柯的说了这句“形容词”,应该是不可能被诠释成我只是在表达
“故态复萌”吧。如果不行这样诠释的话,是不是只要是经大家认证为坏人的人
,任何人都可以羞辱他,而不需负任何法律责任?
我知道律师为委托人辩护时,白的也可以说成黑的,
拿人钱财终究要努力一下掰一掰,这是职业道德。但是被报导成这样,
仿佛是在从事社会教育,告诉老百姓,只要是大家认定
坏人的人,随便辱骂也不会有赔偿责任,这终究不是件好事。
所以啦,重点在于法院为何判定不用赔。没看过判决真的没办法说些什么,
但是媒体这样推波助澜、误导民众,终究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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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生可以试着这样骂柯文哲,然后上法院看这样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他的逻辑谬误就在这里,法律责任跟"怎么诠释"是两回事。
你怎么诠释,并不代表法院一定要认同你的看法,
李茂生认为是羞辱赵藤雄,但法院不这么认为,就这么简单。
所以李茂生要说的话,就直接骂柯文哲"狗改不了吃屎",
然后试试看要不要负法律责任,这才是验证他的立论,
不过我想他不敢啦!
顺道补充一句话:
李茂生说,如果我(李茂生)这篇被嘘爆,就代表台湾正在沉沦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