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闻出来,某位职棒球星疑似劈腿,棒球版开始讨论是否会被释出。
但是小弟看各项运动多年,外国球员外遇劈腿屡见不鲜,就连在外国打拼的建仔当初被爆
外遇,也没有看外国媒体大肆报导或请球团将他释出的呼声。近期牛仔队的跑锋,因为家
暴等私领域事情被联盟禁赛,但球队也是急于帮他上诉,以球队战力为第一出发。先前的
选秀也有人有家暴史,但实力够早早被选入球队里。就连棒球,我基前终结者Chapman也
是家暴被禁赛,但大约还是照样拿,如果同样情形在台湾大概早就被职棒圈赶走了。
请问是外国道德标准比较低吗?还是只要有实力一切都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