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络卖药恐触法 日药占大宗

楼主: trustmyluck (I like watching TV)   2017-08-30 07:49:24
1.媒体来源:
中央通讯社
2.完整新闻标题:
网络卖药恐触法 日药占大宗
3.完整新闻内文:
网络卖药恐触法 日药占大宗
(中央社记者张茗喧台北29日电)
国外买药回台贩售恐触法,
食药署今天表示,
今年1月至7月共查获328件违法在网络贩售药品,
以日本药品占大宗,
像是合力他命、龙角散、肩颈酸痛液等都得具药商身分才可贩售。
食药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
暑假出国旅游,
很多人喜欢买些药品、药膏、酸痛贴布等医药用品作为伴手礼,
有人买太多用不完或想赚差价,
把这些药品拿到网络上贩售,
恐有触法疑虑。
食药署企划及科技管理组副组长迟兰慧受访时表示,
今年1月至7月稽查拍卖网站等网络平台,
共查获328件未经核准擅自输入的药品,
以日本药品占大宗。
她举例,
像是民众常买的合力他命、龙角散、小林制药肩颈酸痛液、
日本曼秀雷敦荨麻疹软膏、太田胃散等,
在台湾都属于“药品”,
仅可供自用,
但若要贩售则需具备药商资格,
申请许可才能贩售,
违者将依违反“药事法”第83条规定,
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并科新台币5000万元以下罚金。
迟兰慧指出,
根据过去观察,
在网络上违法贩售的药品数量通常都不多,
卖家也以一般民众为主,
很可能是不熟悉法令才触法,
移送检调后虽然多以不起诉处分,
但仍会依行政罚开罚约3万元,得不偿失。
迟兰慧说,
日本和台湾虽然都有针对药品进行分级,
但管制的内容大不相同,
例如“新露露感冒药”含有可待因成分,
有成瘾疑虑,
在台湾被列为管制药,
在日本却能直接在药妆店买到。
迟兰慧建议,
从国外买回的药品凡有含药成分的,
最好都不要上网贩售,
不仅卖方可能触法,
买药的民众也可能因不了解正确用法、用量、禁忌及副作用等,
造成人体健康损害风险,
吃出问题也无法申请国内药害救济。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bit.ly/2vI8m3c
(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708290088-1.aspx )
5.备注: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见)   2017-08-30 07:52:00
代理商药头在该了
作者: biarg (尘羽)   2017-08-30 07:56:00
$$$
作者: nekogogogo2 (汤湿爷)   2017-08-30 07:57:00
代理商在靠北了喔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8-30 07:59:00
台湾人就是爱吃药 你就让他吃嘛 吃死了就不会再买了
作者: amethystboy (紫晶男)   2017-08-30 08:04:00
法治社会好棒棒
作者: atoto (手头的烟点着一支搁一支)   2017-08-30 08:06:00
代理商想垄断市场在靠北了
作者: azt911231 (丝丝爱妳ㄛ~♥ )   2017-08-30 08:07:00
龙角散不是喉糖吗?喉糖也不能?代理商吃相难看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8-30 08:09:00
因为合法审查都半年一年在算的 当药商觉得很夯的药有商机想进 等审查过时民众的一窝蜂也散了 非必要药品审查真的很慢
作者: ChungLi5566 (中坜56哥)   2017-08-30 08:14:00
hair_loss板一堆在卖药 检察官有空来抄一下
作者: wx190 (空。)   2017-08-30 08:16:00
一个官商____
作者: akira00150 (アッー!キラッ☆)   2017-08-30 08:18:00
如果当赠品送呢?
作者: onixs (遇见未来)   2017-08-30 08:38:00
代理商表示:当然要抓,要不然给那么多怎么赚回来,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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