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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妇撞伤警员案外案 警官陪调解惨挨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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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民权派出所洪姓警员,日前值勤公务时,
遭到一辆闯红灯的轿车撞伤,洪员无大碍,仅左右手臂及膝盖擦伤,
肇事的刘姓妇人事后由一名市刑大警官陪同到派出所调解,
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共识;
有自称警员者今下午却匿名向《爆料公社》小编爆料案外案,
指控刘妇对闯红灯肇事“完全没感受到悔意”、
且口出狂言“只愿以5000和解刑事过失伤害告诉”,
更质疑该名警官与妇人的关系,到警局泡茶关切,“帮外人欺负警察?”
不过,台中市刑大督察组初步调查指出,
该警官是肇事妇人邻居,当天陪同她到派出所,但未有介入施压情事,
对于警员、警官受托陪同当事人前往警局,不涉及关说、施压,
出于关心陪同是人之常情。
另有知情警员透露,受伤警员曾向肇事者开价3万元受伤赔偿金,刘妇不知如何商谈,
才恳请邻居警官陪同。洪员今日因在家休养请假,对于被指开价3万元一事,
洪透过民权派出所所长洪世景回应说,目前全案已进入调解阶段,不愿对此回应。
车祸事故发生在本月20日上午9时55分,
洪姓警员(22岁)骑警用机车外出处理违停勤务时,
行经台湾大道与日兴街路口,被驾驶轿车闯红灯的刘姓妇人(51岁)拦腰撞上,
刘妇还撞上另一名男骑士,并有一名女骑士煞车不及,撞上倒地的警用机车,
但三人就医无大碍。刘妇声称自己恍神肇祸,酒测值为零。
不愿具名人士投诉指称,27日晚间8时许,
洪员与肇事刘妇约在民权派出所调解,刘妇竟带着刑大侦三队侯姓副队长到场,
与被撞同事“商量有关机车赔偿太贵”等事宜,期间两人一度离开约30分钟,
随后又与其他中阶警官折返所内泡茶,投诉人指刘妇对于闯红灯肇事显无悔意,
直言“刑法中过失伤害罪最高可判6个月徒刑,等于台币六万元罚金,
民事赔偿部分还没计算进去,但刘妇竟说出赔偿同事5000元了事这种话!”
侯姓警官今告诉《苹果》,
他与刘女一家人为10多年的邻居,上周六派出所洪姓警员以LINE联系刘女,
相约周日(27日)到民权派出所商谈车祸后续赔偿,刘女请他陪同,
双方在派出所大办公室商谈车祸和解事宜,刘女表示会负起警用机车修复费用,
他也当场协助联系机车行,请老板尽速修复警用机车,至于洪员伤势赔偿问题,
因涉及金钱,他在场完全没有插嘴,由双方自行商谈,
过程中刘女确有提出5千元和解。
侯姓警官也说,因曾在民权派出所任职六年,当天两人离去后约30分钟,
昔日同事邀约到所内泡茶室叙旧,才又折返回民权派出所,
并邀在车上等候的刘女进入泡茶,绝无施压或关说情事,对于遭人误解深感无奈。
由于本案在《爆料公社》引发热议,还有不少网友帮高调,痛骂肇事妇人是三宝,
并要求公布涉嫌关说的警官名字,也要政风单位彻查。
民权所所长洪世景晚间也在《爆料公社》下方的留言板说明,
他表示,27日双方约定在派出所内第一次商谈民事和解,
肇事者请具有警察身分的友人陪同,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达成和解共识,
该案已转介西区区公所调解委员会,第一分局长官也会全力维护员警相关权益。
洪世景也补充,同仁出车祸当天,
分局长官都有第一时间慰问关心,事故过程也依规定处理,
洪员主要是左右手臂及膝盖擦伤,没有骨折也不需住院。另据在场警员透露,
刘妇当时希望赔偿洪姓警员5千元,并未说出“只愿以5千元和解”,
且此赔偿只是医药费及精神伤害,不包含其他的费用或另外两名伤者赔偿,
机车现已送到修车厂报价维修,调解过程无不愉快或是呛声,
刘妇多静静在一旁,看不出有没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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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刑大侦三队侯姓副队长:过程中刘女确有提出5千元和解
两人离去后约30分钟,昔日同事邀约到所内泡茶室叙旧,
才又折返回民权派出所,并邀在车上等候的刘女进入泡茶,
...都离去30分钟了,刘女还在他车上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