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在我管区施工要200万” 北市女里长贪污判14年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中正区南福里女里长邹桂蓉被控借词刁难在她“管区”推案的建商,强索180万元
,侦查中遭收押,今年1月被起诉;台北地院审理,今天依贪污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重
判她有期徒刑14年,褫夺公权5年,犯罪所得没收。可上诉。
天强建设2009年在南福里推案,当时,还未选上里长的邹桂蓉认为工程车破坏环境,开价
上百万要求天强付钱,被天强拒绝;台湾松下营造推案,邹又要求赔偿50万元,松下认为
邻损只有9万元,拒绝付款。
依法规,建商进行道路施挖在取得许可证后,还必须由工地所在位置的里长签字才能施工
,邹桂蓉之前索款不成,但她2014年12月选上南福里里长后,涉嫌要求建商付这笔不乐之
捐。
曾经拒绝邹桂蓉的松下营造在邹女当选上里长后,需埋设管线,找邹女协商,邹女开口索
贿200万元,经还价,建商勉为同意给邹女180万元,并以支票存入邹女帐户,邹女拿钱后
签字同意建商在自己的里内施工。
邹女侦查中坦承收180万元,但辩称“是为了美化社区大门通道及邻损的费用”,不过,
检察官传唤社区住户多人,没有人知道建商给钱做美化环境之用,认定邹女涉及贪污罪的
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将她收押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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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69821
5.备注: 智力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