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雾灯当头灯引议 警吁正确使用

楼主: ptrpoint (*ptr)   2017-08-28 19:57:00
雾灯当头灯引议 警吁正确使用
2017-08-28 19:33
[记者陈贤义/台东报导]台东县警局近日频接获民众检举,有用路人好于白天或夜晚天
候良好时开启雾灯,将雾灯当作头灯的辅助光源或车后灯使用,吁用路人正确使用,因为
雾灯为发散光源,照射距离较近,照度较强,如在平时即配合头灯或作为车后灯使用,很
容易造成前后方驾驶人产生“眩光作用”,选择正确的使用时机很重要。
“雾灯真的好剌眼,头都晕了。”用路人阿权说,明明是好天气,但每每夜间开车返家,
都会遇逢少数“白目”人将雾灯当头灯,发出光源从照后镜反射,都会造成他眼晴不适,
甚至头晕晕的,实在太过份,倘若因此肇发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县警局交通队表示,不正确的使用灯光,会造成其他用路人双眼产生眩光作用,减低用路
人的能见度及感识距离,这是因为用路人的眼睛在受眩光作用后,至恢复适应原光度的情
况间,瞳孔为适应光线强度变化而发生收缩或扩大的变化,能见度急速下降,影响感识距
离的判断力。
交通队表示,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中规定“非遇雨、雾时,不得使用雾灯”,也明订
“前雾灯与头灯不得连动”,除非头灯或前雾灯或车宽灯或尾灯点亮,否则后雾灯不得点
亮,装置前雾灯时,后雾灯应能单独熄灭,及前雾灯限用黄色或淡黄色或白色,后雾灯限
用红色,如有在正常天候违规使用雾灯,可处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76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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