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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搭高铁卖淫 新北云林当天来回日赚万元
29岁张姓男子从19岁开始当皮条客,多次被逮,生意却愈做愈大。他在网络上打广告,
重金吸引16岁到25岁女子在暑假打工卖淫。女子若是第1次,可拿到3万多元报酬。1名16
岁少女从新北市搭高铁到云林接客,当天来回,1天能赚上万元,父母全都被瞒在鼓里。
警方侦办多日,今天收网逮人,到云林逮捕张姓男子与3名正在卖淫的女子。由于张姓男
子多次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被云林法院裁定羁押。
警方调查,张姓男子早从19岁就开始在网络刊登性交易广告,遭警方查获,检方以缓起
诉处分,他仍不知悔改,继续当皮条客。去年、前年再涉及媒介少女性交易被2度查获,
遭检方提起公诉,案件尚在审理中,他完全不当一回事,甚至变本加厉,持续在脸书、
LINE群组张贴“工作轻松待遇好”征才广告,征求未成年少女,以每次4000至8000元价
格媒介少女卖淫。警方表示,他事先会要求应征女子传照片,甚至面试选美,依少女条
件来决定价位,若是第1次,每次向嫖客要价6到7万元,少女可分到一半。但若少女长相
未符合标准就立刻封锁。警方指出,他的服务周到,会以“新货到”通知嫖客预约安排
时间。有些少女一天可接客6到7人,行程表排满满,日传万元。甚至还有16岁少女上午
从新北市搭高铁到云林接客,当天来回,父母全都被瞒在鼓里。
嘉义市警二分局及刑事局侦二大队第二队侦办多日,见时机成熟,今天前往云林县1家汽
车旅馆抓到张男又带着少女卖淫,循线查获作案用电脑、手机及现金10万元、2名满18岁
女子及1名未满18岁少女,3女坦承缺钱花用而应征下海。
虽然张姓男子行事谨慎,与少女、嫖客连络后,会要求对方删除短信对话。警方讯问时,
他也一概否认。不过嫖客和援交少女指证历历,警方讯后将他移送法办,检察官认为张
男涉嫌《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及刑法“引诱、媒介男女从事性交易”罪,有湮
灭证据、勾串证人之虞,向云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并予禁见获准。
(徐彩媚、宝智华/嘉义-云林连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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