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
2.完整新闻标题:
逆转!411路过中正一分局 洪崇晏辱警无罪定谳
3.完整新闻内文:
(更新:新增动新闻)
3年前太阳花学运期间,大学生洪崇晏等4人涉号召群众以“路过”方式 ,于4月11日
在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前喊口号,抗议警方驱离公投盟的集会游行,一审依《集游法
》等罪判洪男4人各拘役30天到80天,洪男4人上诉坚称无罪,高院二审认定本案被控
侮辱公务员部分,均属言论自由范围,今改判洪男与同案被告陶汉无罪, 另2名被告
萧年呈、撒丰安因推挤警员,仍被依妨害公务罪各判拘役50天、40天,撒丰安无前科
,获缓刑2年,须接受法治教育40小时,全案定谳。
洪崇晏与撒丰安今上午出庭聆判,受访指称本案就是因为中正一分局、因为政府缺乏
法治素养,侵犯人民的权利,群众才会去抗议,结果被抗议的对象不用负任何责任,
反而是抗议者被认为欠缺法律素养、要接受法治教育,他们觉得很不平衡。撒丰安强
调:“尊重法院判决,但不表示我们接受这个判决!”
洪崇晏受访时,提及台北世大运开幕式被反对年金改革团体抗议一事,他认为,最需
要抗争的,是些最弱势、最缺乏资源的人,但是“他们(指反年金改革团体)假装自己
没有资源”,政府更不应差别待遇,对某些抗争者特别粗鲁、法律追诉特别严苛,对
另一边的抗争者就完全不去追诉。
洪崇晏宣称,政府若加强对抗争的管理,“最后苦到是我们这些最缺乏资源的人,我
们跟执法者不是学长学弟,我们也没有退休金,我们也没有办法不工作、整天抗争”
,他表示:“应该让好的抗争、有意义的抗争,去淘汰那些没有意义的抗争!”
至于反年金改革团体的抗争是否无意义,洪男不肯明讲,仅说:“最近的风向,恐怕
已经很明显了!”洪并重提:“那些在抗争活动里打学生、打群众的警察,在哪里呢
?”(黄哲民/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824/1189257/
5.备注:
作为当天路过的一份子,我只想说干你妈的方仰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