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1aco (lalaco)》之铭言:
: 黄国昌: 宁愿选一千个捷安特而不是一个台积电
: 时代力量党主席黄国昌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如果要在另一个台积电,或是10 00家捷安
: 特之间做选择,他宁愿选择后者。他认为台湾产业不需要另一个台积电、联发科 ,而是
: 希望能有更多扩增就业市场、平衡财富分配、促进产业多元的中小型企业。
巨大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英语:Giant Manufacturing Co. Ltd.,台证所:9921),
以捷安特(英语:GIANT)为其主要行销品牌,是一家总部位于台湾台中的自行车制造商
,由刘金标等人于1972年成立,并于1981年创立“捷安特”品牌。该公司在台湾、荷兰及
中国大陆设有制造工厂。其股票于1994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
捷安特于1972年在台中大甲(今日的台中市)附近成立,由刘金标与他的7位伙伴共同创立[
谁?]。在1977年(罗祥安担任捷安特机械执行长期间),捷安特开始代工生产美国自行车
大厂Schwinn的脚踏车,这是公司首次以自有品牌生产其他公司的脚踏车,对捷安特来说
是一大突破。
随着脚踏车在美国的销量渐增,加上1980年Schwinn的员工罢工潮,捷安特摇身一变成为
Schwinn重要的供应商;其1980年代中期的产量较过去增加至少三分之二,贡献捷安特75%
的外销量。
当Schwinn于1987年决定与中国脚踏车公司签约,打算在深圳生产脚踏车之时;捷安特在
比尔˙奥斯丁(时任Schwinn副执行长)的领导之下,开始发展自有品牌、加入市场竞争。
它的脚踏车较其他厂牌贵200元以上。
1984年,捷安特和德国脚踏车制造商Koga-Miyata的负责人,安德里˙嘉斯特拉,合资设
立捷安特在欧洲的分公司[3];加斯特拉于1992年撤资,使得捷安特欧洲分公司转为全资
附属子公司。
捷安特的脚踏车在2014年热销全球50多国、12,000多间零售商[4]。在2007年,它在全球
销售多达500万辆脚踏车,获利8.2亿美元;到了2012年的销售量则高达630万辆,使得公
司赚进18亿美元[5]。
1000家捷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