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是有点好奇,所以问一下:)
A:
通常因对手的关系而在小联盟表现优异的选手,在大联盟中碰到实力较强的对手时,
会表现不好,这是理所当然,此际球团的选择不会是继续烧钱期待奇蹟,
而会断然壮士断腕。当然被断腕的人,或同情他们的人,
会替这些人找借口,人际关系不良、种族歧视等,就是最佳的拖词。
或许陈金锋或赖神是台湾的神祇,所以当有人说出事实时,烧香的人是无法忍受的。
B:
通常因对手的关系而在台湾表现优异的选手,在东京大学碰到实力较强的对手时,
会表现不好,这是理所当然,此际东京大学的选择不会是继续烧钱期待奇蹟,
而会断然壮士断腕。当然被断腕的人,或同情他们的人,会替这些人找借口,
人际关系不良、种族歧视等,就是最佳的拖词。
或许秃头是某些法律人的神祇,所以当有人说出事实时,烧香的人是无法忍受的。
如果前面一段是对的,那么后面一段应该也是对的,
然而陈述后面一段时,A却大为跳脚,这又是为什么呢?
难道只有A可以批判人,别人不能照样造句吗?
有点不解,所以问卦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