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偷拍熟女科员 竟是官员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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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客家事务局一名唐姓替代役去年依主管指示,用手机偷拍另名杜姓女科员上班时间
趴在桌上的画面,再将录影档呈交主管,杜女得知后怒告唐男妨害秘密罪,但新北地检署
认定唐男拍摄地点属公开场合,与妨害秘密罪要件不符,今将唐男不起诉。
不起诉处分指出,唐姓替代役(29岁)去年8月间依服役单位的客家事务局主管指示,三
度用手机偷拍综合规划科一名杜姓女科员(约40岁)上班时间趴在办公桌上休息的违规行
为,事后将录影档交给主管转呈上级处分,杜女得知后,怒告唐男妨害秘密。
唐男到案供称,他只是依照客家事务局主管的指示,才偷拍杜女上班的状况,事后也把档
案都交给主管,并不是恶意要侵犯杜女的隐私。
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唐男于去年8月3日、同月4日和18日拍摄杜女的地点,分别在办
公室和淡水的水岸广场,均是相关工作人员可自由进出的地点,与妨害秘密罪所要求“非
公开”活动要件不符,因此将唐男不起诉。(叶晴煦/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