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完整新闻标题: 他性侵女儿被妻撞见 竟称“性交易而已”
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一名狼父14年前性侵当时15岁女儿,女儿愤而离家出走,为养活自己,只好到酒店
陪酒赚钱,直到今年4月才首度返家,不料狼父见女儿长大成人,又起色心,再度将她扑
倒性侵,还被妻子目睹淫行。狼父到案竟无耻辩称“和女儿就是一般性交易而已”,母亲
也推称“女儿没有反抗”,但新北地检署不采信,昨依强制性交等罪将狼父起诉。
起诉指出,该名狼父2003年6月间见当时年仅15岁的女儿在房间内换衣服,竟起色心,冲
进房内强行脱掉女儿衣服并摀住她嘴巴性侵得逞,事后还塞给女儿100元当作“封口费”
。
女儿受辱后向母亲哭诉,但母亲却因女儿有轻度智能障碍,没把女儿的话当一回事,女儿
发现求助无效,之后又多次惨遭狼父性侵,再也无法忍受,才愤而离家出走,为养活自己
,只好到酒店陪酒赚钱,直到成年后,才于今年4月再度步入家门。
不料,狼父看到多年不见的女儿好不容易回家,不思反省,竟再起色心,不顾女儿双脚乱
踢激烈反抗,仍把女儿压在床上性侵,结果正好被经过房门的妻子撞见这一幕,女儿忍无
可忍,怒对狼父提告。
狼父到案否认犯罪,竟无耻辩称他认为女儿已成年了,他和女儿就是一般性交易而已;而
母亲到案也推称,她虽有目睹事发状况,但看到的女儿当下并没有反抗。
新北地检署以女儿2013年间到精神科的就医记录显示她曾在门诊哭诉遭狼父性侵,且女儿
也于案发后提出验伤诊断书,检方因此不采信父母说词,昨依对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强
制性交罪起诉该名狼父。(叶晴煦/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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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真变态 鬼父 鬼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