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4 (通通去吃宝路啦><)》之铭言:
: 呐 鲁鲁我觉得大家是不是误会国旅卡惹
: 虽然我也有国旅卡 也在烦恼那旅宿业八千要怎么花
: 已经八月了欸 还不赶快消费核销,钱要什么时候才下来。
: 就鲁鲁我的了解啦。
: 这个国旅卡就是特休补助费而已
: 跟什么加班费没什么直接关系吧
: 鼓励大家休假,不要加班没错
: 你休假不用工作 还有国旅卡补助可花
: 当然吸引人去休假。
: 而说要宁可不休假加班,改请领加班费的人
: 除非他认为上班工作不用花时间体力精神
: 然后加班费比国旅卡一天补助还高很多
: 不然谁会想请领加班不休假???
: 呐 大概4这样
会认为国民旅游卡跟加班费无关,而且是补助的人,看来并不了解国民旅游卡。
国民旅游卡本来应该是公务员的不休假加班费。最早是在李登辉当总统,
连战当副总统的时候,强迫公务员每年应该至少休假7天,
政府可以少7天不休假加班费的支出。
后来到陈水扁当总统的2003年,更是要求公务员每年强迫休假14天。
为了减少公务员反弹,政府设计了国民旅游卡,特休14天以上额度为16000元,
特休7天的额度为8000元,特休不到7天的就以每天1143元计算。换算成时薪,
大约是142元,只对低阶公务员有利而已,对中高阶公务员是吃亏的。
而且国民旅游卡的限制繁多,不仅只能用在特约商店,
2017年开始还被要求至少8000元要用在旅宿业。对于公务员而言,
等于是自己的财产被限制使用,更不用说这16000元在报税的时候,
还要被算在所得里面。虽然之前有不少公务员连署废除国民旅游卡,
全面回归不休假加班费,不过被政府以“增加加班费”为理由打枪。
台湾政府完全罔顾受雇者的权利,不去思考更深层的问题,
脑袋里面只想着要省钱跟促进观光而已,台湾烂到爆的观光还要叫公务员救。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86207
想一想,如果你的老板要求你每年至少休假14天不给加班费,休不完不给钱。
然后给你1张16000元要你只能去限定店家或业者消费的卡片,你接不接受?
而且这16000元报税时,还要被算在所得里面。
更不用说在忙碌的机关,一堆公务员连加班补休(这又是另一件事)都休不完了,
特休休不完又不给加班费,而且政府这样做依现行法规是完全没有犯法问题,
并不像私人企业雇主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