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家】9大医院爆违法订不平等条约 逼

楼主: psw788 (隔墙的爱情)   2017-08-10 11:44:28
【独家】9大医院爆违法订不平等条约 逼新进医师缴上万保证金
黄驿渊 2017年08月10日 09:23:00
原文:https://goo.gl/MBxKH3
卫生福利部预计后年(2019年)让医师纳入《劳动基准法》,但《上报》调查发现,在医
师未受劳基法保障的这段空窗期,有多家医院却违法私订不平等条约,并要求新进医师照
单全收。
包括台北荣总、高雄荣总、马偕、国泰,甚至卫福部的双和医院等至少9家知名医院,在招
聘住院医师的招生简章、录取通知或合约上,竟要求新进医师须先缴交1到3万元不等的
“履约保证金”,有的甚至规定要完成1年的医师训练后,才退还保证金,已涉嫌违反《就
业服务法》。
改收行政费避罚则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就业服务组官员接受《上报》采访表示,根据《就业服务法》第5条,
雇主招募或雇用员工,“不得扣留求职人或员工财物或收取保证金”,而所谓“保证金”
,是指为了“担保聘雇契约的履行”所要求给付的价款;医院此举已违法,建议各地医师
能提供具体事证交由地方政府个案认定,确认违法可开罚6到30万元。
至于有些在招聘时,不用“保证金”字眼,而改采“预先收取‘行政费用’、报到后返还
”的医院,劳动部官员说,是否违法必须个案认定,若该笔金额一样是用来“担保聘雇契
约的履行”,那恐就会违法。
图:
https://goo.gl/woy6Z3
https://goo.gl/28Jt14
《上报》记者一一检视基层医师私下提供的合约,以及各大医院网站上公开揭露的招生简
章、录取通知,结果发现,全国至少有9家以上的医院涉嫌违法,包括台北荣总、高雄荣总
、马偕、国泰、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义大医院、台北市立万
芳医院,甚至连卫生福利部委托经营的双和医院都带头违法。
而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尽管没有使用“保证金”字眼,但规定报到时须缴交“2万元行政
费用”,并于报到后的首次发薪日才返还,也可能有触法嫌疑。
这类涉嫌违法的“保证金”规定,各家医院都大剌剌地写在招生简章、录取通知或契约书
上,有的甚至上官网就看得到。
公开祕密早成惯例
马偕医院是在“104年度住院医师录取名单”要求新录取的住院医师,必须在通知录取3日
内,“缴交或银行汇款保证金2万元整”。国泰医院去年录取的“住院医师聘用契约书”
也规定,签约时必须缴交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任职满1个月后发还,若未满1个月离职
或未在约定日期到职,保证金就会被没收。
高雄荣总则在今年3月14日公告的《高雄荣民总医院招训住院医师甄选作业规定》写明,
“录取人员缴交新台币3万元履约保证金”。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在“105年度第一年住
院医师统一招收简章”规定,签约时应缴交新台币3万元,以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完成第一
年住院医师训练时,无息发还,但若擅自转科或未依期报到,就会没收保证金。
https://goo.gl/uZJ5EU
https://goo.gl/utyr9G
卫福部双和医院、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及北市万芳医院(此三间医院皆由台北医学大学
办理),则是在今年3月公布的“106年牙医师二年期PGY住院医师录取名单”中规定,报到
时必须缴交保证金,逾时视同放弃。义大医院也在网络上公告的《住院医师任免管理办法
》规定,“受聘医师应于接到聘约通知书之日起2周内将签署聘任契约书送交人力资源室,
并于签约时缴交2万元保证金及填写住院医师履约保证金通知书,俟到职满一个月后退还”

此外,据了解,台北市政府劳动局近日也已收到检举信,点名北荣违法。北荣是在“家庭
医学部106年度住院医师录取公告”白纸黑字写着:“正取人员自公告之日起,敬请携带
身分证、印章至本院家庭医学部办公室办理签订契约事宜并缴交履约保证金新台币1万元整
”,已涉嫌违法收取保证金。
https://goo.gl/gxWCq5
https://goo.gl/ms1V4m
至于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则在“106 年度第一年住院医师招聘简章”规定,经通知录取
后,“须缴交‘行政费用’新台币2万元,该项费用将于到职后第一次发薪日,依本院财务
流程予以返还,未依期限缴交其费用者视同放弃”。
但这些遭点名的医院只是冰山一角。
一名知名医院的住院医师进一步向记者透露,医院招募医师收取保证金早已是“医界公开
的祕密、是惯例”,几乎每个大医院都有类似的违法陋习,他呼吁卫生福利部应即刻介入
了解,不该等基层医师一一检举才处理。
https://goo.gl/HRsvWB
https://goo.gl/ZqVQdy
https://goo.gl/KRbaxX
卫福部医事司长石崇良回应,法律有规定的就依法处理,若医院违法,就由主管机关依法
开罚;《就服法》不会因职业而有别,各行各业都适用,因此“该罚就罚”。
北市府劳动局官员接受《上报》采访表示,已去函要求北荣说明,只要有医师确切检举缴
交保证金,“有具体事证就会开罚”,若无具体事证也会要求刊登类似违法规定的医院改
善。
为履约先扣款触法
北市府劳动局官员也说,早年台湾各行各业不乏要求员工缴交“保证金”的规定,甚至公
务员录取后也被要求要有连带保证人,当年雇主所持的理由多是怕员工在公司犯错或毁损
物品时,须要有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官员说,《就服法》通过后,虽明文禁止保证金制度,但仍偶见类似案例,例如曾有“美
甲”店招募时,虽宣称帮员工免费受训,但却要求正式到职后,每月薪资要把受训费用“
分期扣回来”;但这类缴交保证金、要求绑约扣款的手法,都可能触法。
这手法...等等你听过安X吗
作者: doofenshmirz   2017-08-10 11:46:00
不爽不要做
作者: ives522 (manson)   2017-08-10 11:49:00
以后转成 工作未满年限赔偿就好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7-08-10 11:53:00
x楼上那本来就有了..当政府越舔资方这种烂事就会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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