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国道警遭撞 立委提增刑法交通事故专章
3.完整新闻内文:
警员陈启瑞昨在国道3号路肩执行勤务时,遭拖板车从后方高速撞上送医急救不治,警方在肇事拖板车上搜出安非他命吸食器,应依业务过失致死、毒品和公共危险等罪将黄姓司机依送法办。立委郑运鹏下午在脸书上指出,为改善刑法过于简陋情况,他们已于今年5月提出刑法增订交通事故专章修正案,依照交通事故的不同态样及可责性给予不同轻重的量刑。
郑运鹏在脸书贴文表达,假如验血结果黄姓司机有毒品反应,就可依第185条之3公共危险罪,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是没有毒品反应就仅剩刑法第276条业务过失致死5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人很难接受这样的轻罚刑度。
他指出,台湾的刑法是沿用国民政府在1935年时所制定,当时的汽车并不普遍,立法者无法想像现在交通的情形。当然,80年前没有车子,更不会酒驾,也没有这些多种毒品。到了最近20年,台湾的交通事故死亡曾经一年超过7000人,随着管理手段进步,事故死亡人数已经维持在3000人上下,等于台湾每天有8人死亡于交通事故,远远超过犯罪被害死亡人数,非常可怕。
郑运鹏认为,按照目前刑法几个条文作为量刑依据来处理交通刑事案件,实在过于简陋。为改善刑法过于简陋的情况,今年5月已提出刑法增订交通事故专章的修正案,才可以依照交通事故的不同态样及可责性给予不同轻重的量刑。
他指出,例如这次事件是职业驾驶,不是一般驾驶人,就应该加重刑责。修法版本就明定因业务过失致人于死者,除了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罚金30万元至300万元;若是属于重大违规闯红灯及超速,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100万元至上400万元罚金;若因服用毒品、麻醉药品、酒类致人于死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金。
郑运鹏表示,希望在车祸事故的刑罚案件,刑法以专章规范,对于不同车祸各种类型情形的量刑予以明确化,可责性高者,提高刑责及加重罚金,达到警示与惩罚效果。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不需要为了当下的舆论与案情,再去找其他法条来处理个案。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630665
5.备注:
希望以后可以真的让悲剧减少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6-08-08 21:27:00干你娘,屏东母猪撞死三个,你妈的不禁止女人开车吗?
考量仅有国中学历...折减再折减..大车减到比小车还
作者:
JJ66666 (J56)
2017-08-08 21:30:00一楼霸气
作者: drigo 2017-08-08 21:31:00
酒驾立委不少, 怎不说酒驾也加重?
开大车领最高等级驾照者学历通常不高,智识程度生活水准较低,因此量刑应从轻..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8-08 21:33:00郑运鹏读过刑法吗?提倡台湾成为同志观光乐园的立委 ZZzz
作者: GOD5566 (5566之神) 2017-08-08 21:33:00
干 酒驾还不直接抓去关 襙
作者:
abomgo (谢绝正妹搭讪!)
2017-08-08 21:36:00干你娘职业驾驶人还量刑从轻?供三小?整天路上跑还想量刑从轻,干你娘没良心
作者:
gxlin (阿明)
2017-08-08 21:48:00口怜 台湾大都靠死人推动力在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