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全身是伤待救 男友却持棍棒打断记者

楼主: jj782995 (lane0316)   2017-08-08 10:47:04
※ 引述《pmdrt (理想情人方程式)》之铭言:
: 女全身是伤待救 男友却持棍棒打断记者手骨
: 苹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808/1177594/
: 高雄市惊传采访记者遭打断骨头的暴力事件,消防局获报盐埕区发生女子受伤救护,一

: 电视台摄影记者闻讯前往采访,受伤女子男友发现媒体在场,居然上前怒呛,接着手持

: 棍朝记者猛打,摄影记者急忙用左手肘保护头部,一旁里长见状急忙上前劝阻,记者无

: 忍受街头暴力,当场请里长报警,警方事后赶到现场,找到行凶男子,当场将人带回调

: ,受伤记者送医后发现手骨断裂,需住院开刀,他愤愤不平表示,整个救援现场完全没

: 方在场,辖区警方也表示,没有接获通报需要支援救护勤务,全案则由警方介入调查中

: (侯昌腾/高雄报导)
: 昌腾 出来打球R
看到一堆法理盲在推文中跳跳跳就觉得好笑
今天法律只有在规定人民能不能这样做
法律并非强制的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责也说
开车不能闯红灯,禁止酒后驾车
那这样就有强制力吗?
路上还是一堆死三宝
所以难道不顺眼就不能打吗?
法律只有说如果被打就会被告这样而已
所以不能打吗?那真的被打呢?
那就告他啊(前提是你还活着)
律师都会被开车撞死了
还要跳说不顺眼就可以开车撞人吗?
当然不行啊(常理之下)那背于常理呢?
珍惜生命实在...
法律是在弥补事后被害人的损害阿
事后阿 注意 是事后 ,自己眼色好一点实在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8-08 10:48:00
有处罚就是有强制力啊 还是你觉得要当场能制止的才叫强制力?
作者: Anyotw (Yoman)   2017-08-08 10:52:00
逻辑赞赞赞,脖子上其实有个器官
作者: kqalea (沙丁鱼罐头)   2017-08-08 10:53:00
按照你的逻辑~人人都带把枪出门
作者: yangkimi (Leo)   2017-08-08 10:54:00
推逻辑,该看书了
作者: kqalea (沙丁鱼罐头)   2017-08-08 10:54:00
遇到纠纷就拔枪决斗好了
作者: jjjohnny1282 (伏特加菲貓)   2017-08-08 10:55:00
果真不顺眼
作者: Becuzlove (阿呜阿呜阿呜呜~)   2017-08-08 10:58:00
法律一开始就跟你说是消极性的 有什么好意外的
作者: kqalea (沙丁鱼罐头)   2017-08-08 11:01:00
所以西方国家一直到19世纪初期决斗都是合法的wwww
作者: neofish (半带拟隆鲷)   2017-08-08 11:06:00
法律本来就是事后补救对方就是外星人,跟他讲国语有屁用
作者: kqalea (沙丁鱼罐头)   2017-08-08 11:12:00
难怪外星人觉得地球人是未开化野人wwww听不懂就开打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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