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bart (凯巴特)
2017-08-06 01:36:29※ 引述《Hittait (西台人)》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央社
: 2.完整新闻标题:
: 德国老翁昏倒 见死不救路人有牢狱之灾
: 3.完整新闻内文:
: (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布鲁塞尔4日专电)根据德国媒体报导,去年一名老人在银行昏倒多
: 名顾客却见死不救,如今遭到检察官起诉,可能将面临刑事责任。
: 德国之声近日报导,去年在艾森市(Essen)一家银行发生的意外震惊全国,一位老人在
: 自动取款机前突然昏倒,有4名顾客先后经过但都没人关注,直到第5名顾客才打急救电话
: ,后来老人在被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 德媒报导,当时的监视画面显示,这4人不是绕过老人的身体走开,就是从老人身上跨了
: 过去。这一事件当时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人在社交媒体上感叹社会的冷漠和自私。本周艾
: 森市检察官以拒绝施以援救的罪名对见死不救的4人起诉。
: 根据德国规定,遇到事故或紧急情况,可以施救但拒绝施救者─尤其是在不会给本人带来
: 危险时,可处于1年以下监禁或罚款,这就是所谓的见死不救罪。
: 德媒说明,所谓见死不救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明明看到他人遇到危险却不采取行动。这
: 种危险也可能是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的突发情况,比如交通事故、他人在街头遭到暴力
: 袭击、甚至邻居发生家暴等。
: 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奋不顾身,舍己救人,采取风险较小的间接协救助,例如向其他人求
: 援、报警等都是协助,重点不在方式而是要有立即行动。
: 德国法院接下来将做出裁决,如果4名被告被判有罪名,将面临1年以下的监禁或罚款。
: 1060504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705040270-1.aspx
: 5.备注:
: 反观台湾......
这则新闻出来台湾乡民反而要更紧张吧!
在台湾与中国,救人反被告基本上是常态
所以走在路上我不救应该就不会有事,已经是大部分的民众所认知的
结果该名伤者家属因为不满经过的路人明知道有人倒下还见死不救,全部提告293!
总结:
当乡民走在路上的时候遇到受伤倒在路边的伤者
先替你拍拍,表示你准备吃牢饭了
因为:
救→救人反被告,最后被裁定为肇事者
不救→见死不救,台湾刑法第293条直接重判五年有期徒刑
不知道德国有没有这种救人反被告的问题
如果也有,其实德国才是真的鬼国......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8-06 01:38:00法盲先去Google保证人地位,就不用出来当笑话惹
作者:
darknoice (必须牢记的事....)
2017-08-06 01:39:00救人被告只是觉得好心还惹麻烦吧,对方有那么容易胜诉吗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7-08-06 01:39:00德国没这种鸟事 台湾才会有这种人跟这种法官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7-08-06 01:41:00
并没有这回事
作者: sid300 2017-08-06 01:41:00
立法没用 法律再大也没法官大 上次才有个被判赔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7-08-06 01:42:00
要叫你证明自己清白没你想像中的简单
作者: sid300 2017-08-06 01:43:00
妈妈嘴老板没有在员工杀人前有防范动作也被判赔不积极的行为也是有可能要负责的
德国这真的还假的啊XDD 居然还有这种罪XDDDD
德国连跑法院都不必 你说呢台湾你光做笔录跟检查官就够你受了 更别说骚扰电话跟抬棺材和波油漆了
作者:
Erich (Erich)
2017-08-06 02:17:00刑293没那么容易成立吧,还要有积极遗弃作为。(比方说把昏倒的路人拖到暗巷弃置,使其不易被他人发现)
作者:
smill0301 (Reveal the world)
2017-08-06 03:25:00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