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鲁一个盆友。
她在高谭市精华地段的豪宅,朝马附近那一个,担任秘书职位。
今天公司突然要拿一份新的劳资契约给她签。
她仔细看...
月薪包含
本薪(劳基法规定的最低薪资)+特休假加班费10天+职务津贴+专业津贴+交通津贴+伙食津贴
然后劳保保最低
哇靠!这合约一看就是想低报劳保跟规避劳基法
特休假竟然可以换成钱放在本薪里面
把两年共10天的特休*日薪
计算方式10*(21009/30)/24个月=$292
哇,薪资瞬间提高292元跟增高鞋垫一样厉害
特休直接消失
然后请假不管病假事假都要提早告知
没告知直接扣4000元
然后请假都是扣当日薪资(一天薪水)
病假扣半薪???(黑人问号.jpg) 没这东西
休假日上班是算一日薪(没有*1.34 or *1.67 or *2)
很简单明了的算法,就是一天薪水
上班公司规定要穿制服
制服冬季夏季各有两套,共一万多元
从员工月薪里面扣
她问了问同事大部分的人都签了
她问了主管,不签会怎么样
主管说,不签就离开吧
我盆友转头就走
这间公司还蛮屌的,听说也有在job板po征才文。
第一次看过完全无视劳基法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