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有教化可能,白话就是“还有救”,但人类真的有能力去判断一个重大恶性的犯罪
者还有没有救吗?这根本是神的领域了吧?
如果不得已还是要做出判断,而矫正机关又被默认及期待有能力对于“还有救”的人进行
改造工作,那为何“有无教化可能”这事不是由矫正机关来进行鉴定?
交给民间大学心理系进行鉴定,万一鉴定结果不对,大学也没有责任,那为啥不由必须为
矫正成果负责的矫正机关来鉴定呢?
事实上,监狱的假释委员会就是一个负责审查受刑人是否已改悔至足以暂时释放的组织,
因为成员多元,除了矫正人员还有社会专家学者,所以不只有心理学的观点。
其实,如果对于犯罪者“有无教化可能”的判断,是以他有无回归社会的可能性作为基础
,那么鉴定过程本来就不该只有心理学者参与了。
不管最后由谁鉴定,“有无教化可能”的判断都不应该只有心理学一种观点,这太奇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