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PTT预告“学郑捷” 男大生见警上门:帐

楼主: ptt987654321 (低调)   2017-08-04 17:09:16
: 我只在意 现在的法律 还是跟当时一样
: 被当嫌疑人 就要跑到外县市去说明案情?
就是故意要这样玩人啊
当然我有听过,有人直接打电话跟承办员警说我不去做笔录请直接送地检署
到地检署再去说明的
地检署通常会以被告的犯罪地点的地检署
这边我不太熟
因为刑事没有以原就被,但我还是听过很多人说可以转移?
应该是一开始就先以被告户籍地为主才对
看这边有没有懂的要说明的
: 那变成嫌疑人 还真的很倒楣
: 要浪费自己原本的时间
: 且这种情况 也不是法院当证人 还有证人费能拿喔
: 就算给你申请 能在居住地说明案情好了
: 一样有时间成本
: 然而法律也不赔偿时间成本
: 除非当天本来有工作
: 才能跟犯人(照理讲应该跟政府)求偿工作损失
: 若是当天放假 本来要玩GAME或尻尻
: 时间被这样浪费
: 也没得求偿.....
就是有这些流程成本
讼棍才可以玩别人啊
: 这种案子居然不是先找电信警察来鉴定
: 而是查到有5个嫌疑人
: 就把5个都传来问话喔........
麻烦啊
查东查西还要转电信警察
还不如人先叫来
看有没有人要承认
有人承认就都不用查了
你的时间你的成本,警察又不会在乎
: 网络的一些罪 还是废一废好了
: 公然侮辱废掉
: 然后诽谤、恐吓类的 一开始办 就该找电信警察
: 查出明确IP
: 而不该由一般警察 看有几个嫌疑人
: 就找几个来问话
: 完全是扰民
妨碍名誉看来除罪化是一定了
因为8成不起诉
剩下2成就算到最后有罪也是很轻
段宜康骂蔡正元不要脸的脏东西
刑事5000
民事20000
但所耗费的成本绝对大于25000
看来是废定了
之前新闻也说要废
当然会有人说
那以后在网络上被人嘴怎办?
还是可以告民事啊
民事就有以原就被䁖
且告民事就不是告免钱这么爽
不是跑跑警察局这么简单了
至少讼棍不会去告民事的,成本不符
如果真的让你那么痛恨的言论
那就去告民事吧
现在妨碍名誉就是有刑事
所以告免钱的
才一堆讼棍
告民事要钱又以原就被,绝对不会有讼棍的
作者: Change1224 (没事儿)   2017-08-04 17:11:00
如果纠正你"讼棍",你会吉我吗?
作者: wuke (兽巨人是艾伦他哥)   2017-08-04 17:13:00
讼混
作者: gameguy (gameguy号:)   2017-08-04 17:17:00
老大哥看着你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