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前科犯都可以饶恕 包括杀人放火
但只有两种不能
一是王景玉郑捷那种随机杀人犯
二是根本没办法矫治的性侵犯
这两种人一定要死刑 及去势
那种性侵的会上新闻可能不到一成
大多数都是只有亲朋好友邻居才会知道
骑车骑在半路也会被抓去性侵的 我也听过 ...
※ 引述《cp109 (cp109)》之铭言:
: 如题
: [新闻] 色魔闯东海商圈套房 学生男惨被逼看女友遭性侵
: 警方指出,29岁的郑男有窃盗前科,平时以打零工维生。
: 台湾社会是不是对前科犯太好了? 放任他们四处作乱
: 他们可是潜在的罪犯
: 像这种前科犯为何不规定定期到警察局报到 或是公布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