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春都更案位于台北市忠孝东路、松山路口,原有126户,却因少数住户不愿配合建商所
: 提都更计画,森业营造2014年9月在同意户支持下,提出变更计画申请,将原本的全区重
: 建,改为重建及整建并行,把不同意户彭龙三的公寓列为整建区,前年1月经北市府核定
: 后动工。
: 事后彭龙三等3名不同意户不服市府核准变更案,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
: 高行政法院都认定森业营造无视前后二次变更计画对于重建区段新建建物规画的差异,直
: 接将权利人依第一次变更计画案选配建物的结果,于变更计画案中沿用,仅提供少数户别
: 供不同意户选配,并不公平,北市府未纠正有违失,判北市府败诉定谳。(黄哲民/台北
: 报导)
以最后这段来说
看起来很像是建商及北市府当初的行政作业疏失
个人猜测很有可能是建商虽然提出修正
但是整份计画没有做完整的改正
仅是将少部分进行修正就送给北市府
北市府也同意
所以被不同意户抓到机会
利用这个部份去打行政诉讼
基本上行政诉讼对于行政程序看得比较严谨
有疏漏就可能会被挑出来
不过不知道还可不可以进行补正重新送给北市府审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