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反宗团法团体:释法藏反宗教法演讲逐字稿

楼主: akuan413 (...)   2017-08-02 10:22:52
转载 FB: 昭慧法师
为宗教立法答客问:
1. 国家有了刑法,依然不能解决犯罪问题,甚至可能引发别的问题,但没有哪个国家因
此因噎废食,敢说因此可以不立刑法。
同理,宗教立法不能解决所有宗教问题,甚至可能引发别的问题,但没有哪个国家因此因
噎废食,敢说不必立宗教法。
2. 我从没说,现行草案是一字不可更动的;黄运喜老师更是这么认为,甚至已拟好应修
内容,发出谏言。
但是反立法者是用什么方法、手段?你看不出来吗?危言耸听,漫天撒谎,甚至刻意扭曲
成“蓝绿恶斗”。要求免税优惠,拒绝外部监督。我一直扣住这点质疑他们,从没说草案
已经完备,不应更动一字。
3. 还有,天主教与基督教,他们大都就著现行财团法人法来接受规范。财团法人法,比
监督寺庙条例还严,但也被反立法者说成他们有特权,可以不受规范。这样恶毒的谎言,
如何听得进去?
4. 针对天主教的条文文字,梵蒂冈与本国,是“国与国”作外交缔约,其他宗教是吗?
中共就是因为不肯让步,所以至今两国无法建交。全球各个与梵蒂冈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
,在梵蒂冈的人事、财政主导权部分,都有外交上的缔约,其他,包括基督教在内,都没
这种权利。否则宗教团体会是一群“无法可管,无法无天”的怪兽。
因此我认为,内政部草案之中会出现“类”字,我们当然应该要求更清楚的定义与范畴,
而不是认定那“等于天主教与基督教有特权”,引发佛教不明究理人士的一股怒火,遍地
哀鸿!例如:藏传佛教也很有可能在达赖喇嘛辖下,有些直接任命权。这些都还待厘清,
不值得与义和团式反对者唱和。
5. 我是在十多年前就与天、基二教及一贯道领袖,在立法院共同参加公听会的。当时只
有中台山煽动佛教寺院大恐慌,极力反对立法,其他宗教领袖与我谈起,他们相当不屑佛
教(中台山)这种挡法,但也无可奈何。陈科的发言很清楚,他们的主教团制度,已经行
之有年,不完全与目前的草案合拍。
但是这并不是指天主教完全不会用到这个法案。你可知道天、基二教有许多相关事业体,
十分期盼该法通过后,能够解决他们的难处吗?你真的想了解他们的困顿何在吗?我若有
时间,很希望逐一告诉你,但我没空,所以我不愿意你一面倒地在我的跟帖上写那些内容
。因为那有断章取义的问题。
6. 就在你引的天主教之声传播协会PDF档中,陈科讲得很清楚:
>>针对宗教团体财务公开化问题,陈神父透露:“‘宗教团体法草案意见咨询会’全体成
员,为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基本上都同意宗教团体的财务管理和帐目明朗化,对捐款人
有所交带,尤其是募款为赈灾、建设宗教建筑物时更重要。”
他客气地,轻轻地说,我们还看不懂吗?讲白些,他们觉得这样很公道,捐款应该财务透
明,接受外部监督,这有什么好吵的?
7. 我们若没有要不要立法的歧见,也没有财务不须公开透明的歧见,那么真的无须在这
里不断地提到监督寺庙条例。当条例的母法被废,地方政府还要依此母法来立法规范宗教
(如你所引台东案例)那是完全违背立法原理的。
事实真相是,过往我们虽然认为监督寺庙条例不完备,且独苛佛道二教,却没有将全部真
相道出,那就是:该条例没有罚则,因此一般寺庙除非已设财团法人,否则虽然第十条明
文要求:“寺庙收支款项及所兴办事业,住持应于每半年终报告该管官署,并公告之”,
但佛、道二教若不这么做,政府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因此只是“监督”二字让人觉得不友善,其实骨子里,在该条例垄罩下,数十年来佛道二
教除了立为财团法人的寺庙外,是完全不受监督的。直白地说也就是:佛教其实长期享受
了太久“不呈报财务,政府也拿我没辙”的特权,当然不希望忽然出现个新法,要求他们
财务必须向政府部门呈报。
8. 既然监督寺庙条例有这么大的好处,那又为何许多寺院、宫庙还是宁愿接受外部监督
,也要另立财团法人?那是因为,监督寺庙条例并未赋与寺庙“法人”地位,所以一旦要
循法律途径解决争端(如寺院土地与财产被侵占)时,我们发现:它因不具法人地位,法
律完全使不上力。
9. 因此回到原点,宗教团体真的不须立法就可解决所有问题吗?不是的,当然要有法律
保障,否则它不具足任何一种“法人”地位,土地与财产都不容易受到保护。
至于现行财团或社团法人法是否足够?老实说,也足够,也不足够。
足够的原因是:他们循此途径已可具足法人地位,享有免税优惠。
不足够的原因是,还有一些寺院、精舍,不适用财团、社团法人法,必须为它们争取某种
法人地位。否则就不断上演目前佛教中的惨剧:老住持过世后,他的家人直接继承了财产
,并把他的徒弟赶走。恶邻强用寺院土地,寺院欲告无门(无法人地位)。
10. 中华佛寺协会林蓉芝秘书长与我,二十多年来不断在为佛教争取公平待遇,著书立说
,呼吁废除恶法,为寺院困境解套,我们不是那种临时Google相关资料的人,是深深体会
许多寺院与法师,因法律未有保障而痛苦含冤莫诉,因此对于宗教立法,当然乐见其成。
中华佛寺协会与黄运喜老师手头,都有许多辅导寺院对抗外部恶势力的个案,深知不立法
将带来佛教何等祸害。我们才甘冒与大教团敌对,惹怒黑白二道的风险,愿意站出来讲几
句公道话,不欲见这些义和团式的作风,引来社会唾弃,如此而已。
因此结论是:
1. 反宗教立法者不将该法草案的利弊得失,作全面而公道的论断,而只抓住几处还可再
作讨论的草案文字,放大特写,危言耸听,无所不用其极地撒谎,把问题本质掩盖,一意
导向“蓝绿恶斗”。这种恶毒手法,是十分不道德的!
2. 我与反宗教立法者为了立法与否,而在十多年前,就于立法院面对黑白二道与人海战
术,单枪匹马与他们唇箭舌枪地逐一论辩。这不但是念及佛门与宗教界的实际需求,更著
眼于社会正义--凭什么享有免税优惠,不应接受外部监督?
3. 佛门中人如果无人站出来谴责这些义和团式的作风,那么接下来,较诸“消慈”更惨
烈的斗争即将上演,届时佛教必将被他们拖累而受伤更重。
4. 要知道,慈济纵使不完美,但它绝对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把柄落在仇佛者手中。但是
目前佛教的真象呢?真要让人逐一揭出那些臭不可闻的真相吗?我们要看的是这个大局势
,护教而不护短。
5. 草案从来没有定版,争论性条文当然还有讨论空间。但是本次宗教立法的风暴,问题
焦点在于:部分超大教团与僧人,既想享有免税优惠,又不想接受外部监督。
倘若对此点视而不见,对那些恶毒煽动群众的手法不加谴责,却一意放大特写某几处的文
字瑕疵,这只会让整件争端的本质问题被模糊化,反宗教立法者正中下怀!
https://www.facebook.com/chaohwei/posts/10155099083908409
作者: danielqwop (我的人生就是个冏)   2017-08-02 10:37:00
又要开战了,是说这些寺庙的钱最后都上哪了?
作者: shrines   2017-08-02 10:44:00
作者: relativism (奈米1号)   2017-08-02 10:46:00
心中只有佛法没有国法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7-08-02 11:03:00
第一点不好 有滑坡问题 但整体来说没有大谬误
作者: craig (喵呜~(づ′▽`)づ~)   2017-08-02 11:49:00
心中根本只有钱吧~佛法国法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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