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反宗团法团体:释法藏反宗教法演讲逐字稿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7-08-02 00:23:40
FB卦点说明:(正体中文 20 个字)
台湾佛教会所设立的台湾宗教联合会(筹办处)发起的反宗教团体法脸书上公布了
周日时释法藏为了呼吁反宗教团体法所做的演讲
各种带风向、造谣的生动表演
当住持也太大材小用了点
帐目要公告?
错! 根据宗教团体法草案第二十三条 年度报表只需让管理组织内成员能查阅
以及供主管机关存查 没有规定要公告
甚至原先104年版的草案第25条规定的
要将举办宗教活动或是募款活动支出与所得公告在刊物或网站上的规范
在现在的版本中也都已经删除了
事实上连当时104年版有但书

 前项提供宗教活动款项或物品者之姓名、金额或内容清册,提供者
 事先以书面表示反对;或公开将妨碍或严重影响宗教法人运作,报
 经主管机关同意者,得不公开。
                              ”
看来释法藏所谓的要报请政府才不用公开是他搞错版本了 
话说回来...
在他们删除所有在脸书页留言质疑他们对宗团法的恶意解释的发言后
说了什么啊?
http://i.imgur.com/eQlRRSB.jpg
神自婊阿
法院可以指定住持?
错!
根据法条十七条
法院可以在法人负责人无法执行职务或是怠职导致法人权益受损
并有受到影响者检举后 得以指定暂时代理人
然而这位法人负责人根本不是指宗教团体的最高权力者
也就是根本不是住持
根据法条十五条 法人负责人与其代表的法人管理组织不需是宗教团体最高权力机构
而是负责法人俗世事务的人员
这点很多人在该脸书页留言提过然后被删文
啧啧
来都市有宗教行为会被辅导?
错!
根据法条五十七条(104年版五十八条)
对于没有登记为法人但有经常性进行宗教活动的团体或个人列册辅导的是县市以及直辖市
政府
这跟你有没有到都市无关!
然后这明明是记载于地方管理条例中直辖市以及县市的地方自治权中的东西
http://i.imgur.com/N7rjYGl.jpg http://i.imgur.com/kvwyLWp.jpg
根本不是宗教团体法提出来的
这点 同样也在该脸书页被人提及 然后被删文
公务员犯罪还能任职 然后宗教家服刑完要等三年?
错!
根据公务人员任用法28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为公务人员:
 一、未具或丧失中华民国国籍。
 二、具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三、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后,曾犯内乱罪、外患罪,经有罪判决确定或通缉
  有案尚未结案。
 四、曾服公务有贪污行为,经有罪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
  毕。但受缓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
 七、褫夺公权尚未复权。
 八、经原住民族特种考试及格,而未具或丧失原住民身分。
 九、受监护或辅助宣告,尚未撤销。
 公务人员于任用后,有前项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之一者,应予免职;有第
 九款情事者,应依规定办理退休或资遣。任用后发现其于任用时有前项各
 款情事之一者,应撤销任用。
 前项撤销任用人员,其任职期间之职务行为,不失其效力;业已依规定支
 付之俸给及其他给付,不予追还。但经依第一项第二款情事撤销任用者,
 应予追还。                            ”
想当公务员?
只要有服刑过就GG了
懂?
宗团法只规定在
“组织犯罪防制条例规定之罪、或犯刑法妨害性自主、妨害风化罪章规定之罪”以外要等
三年已经比公务员好很多了 而且这只是对于法人负责人的限制 不涉及宗教家资格
你要找魏IN充当住持也不甘宗团法屁事
释字573何时说了政府要对宗教抱持完全的谦卑?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73
你这个说谎又爱删文的和尚 你他妈的给老子他妈的指他妈的出来
老子跟你他妈的改姓释
每个反宗团法的都把释字573挂在嘴边
干你他妈的释字573开头是释 但是他妈的可不是姓释的令箭!
最后 你他妈的敢拿其他宗教当筹码
你他妈的自己在自己的脸书中宣称宗团法没有管基督教 天主教
只管宫庙是假的吗?
https://www.facebook.com/chyirong/posts/1629420803759019
http://imgur.com/XCJnvAF
自己先造谣说法案没有公平对待所有宗教
现在又自己代表其他宗教说要立联合法
他妈的 谁授权给你?
林北信的天主教的台湾主教团有授权?
台湾长老教会总会有授权?
四大三头除了中台以外有授权?
中华道教总会有授权?
ISIS有阿拉花瓜?
别以为你他妈的自称台湾宗教联谊会负责人
你他妈的就有资格用全台所有宗教的名义反对宗教团体法
尤其是接在这一连串的大妄语后头
你 凭 甚 么 拉 其 他 宗 教 帮 你 背 书 ? 
棍!
FB连结:
https://www.facebook.com/relig.freedom/posts/3231529647779911
FB内容:
法藏和尚斋僧大会致词017/7/30
跟大家解释内政部的宗教团体法草案。
反宗教法活动的过程:刚开始是由惟觉长老、心田长老、会本长老、传孝长老…
以及15年前的诸多比丘比丘尼,一齐关心的。
今年推出的法案,内容没有改变,所以我们就紧张了,因为现在国会是绝对的大党
,两任的总统都推一样的法案,两次都是由立法院院长说:要让这个法案过!
我用一点时间,希望大家能够了解:
这个法案下来,几乎是大小道场都会受到影响。
大道场变成法人,小道场最终也要成为法人,如果不是,只能转领寺院宫庙证
,但这寺院宫庙证,你权利没有增加,而财务、记帐的方法…要与法人一致,
帐目要公告,不想公告,除非政府同意,这样复杂度会很高。
住持若被认为怠忽职守,法院可以直接指定代理人。不用经过僧团会议、信徒大会…
等同意!这问题就大了!
还有我们住茅蓬的、住山顶的,你如果来都市,有固定的宗教行为,就会列册辅导!
还有公务员如果有过失,他服刑圆满,还可以做公务员,这个法案当中,你如果有某
些过失,必须马上被拉下来,我们知道央掘魔罗杀了999人,但最后证阿罗汉果。
但这法规中规定,你服刑圆满,还要留校查看3年,之后才能任职,这些对宗教家很严
苛,而且他想像中的管理!
还有,登记为法人的财产,是不能动用的,土地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必须经过政府同意。
这些就是把宗教行为,当作一般基金会管理。
宪法中人民有结社的自由,宗教尤其是有它结社的自由。道教、佛教…这些组织千差万
别,但现在这个法规中要全部做成法人,才能有完整的法人地位。
宪法中的宗教自由,就是政教分离,政教分离的精义就是:人民需要物质上的安顿,透过
政府;人民需要心灵上的安顿,透过宗教。
换句话说:宗教与政府各自完成人民不一样的需求,他们不能互相取代,因此就不能凌驾
对方,也不能影响对方。这就是宪法规定的宗教自由。
宗教自由完整的服务人民的心灵的需要。
各位,我们没有要跟政府对抗,我们必须为未来的老百姓,为台湾的民主,保留着宪法的
根本精神,宪法的根本精神就是:政府不能理所当然的制定法律,来管理宗教。
那宗教有没有自律自清的功能?当然有,但万一,宗教有了行为上的不当,那我们有刑法
民法,都可以治!不需要法上加法!
宪法573号释宪:国家对于宗教必须要保持绝对的谦卑。因为国家与宗教是分立,不隶属
的集团,换句话说:如果一定要立宗教管理法则,那必须要:国家有“立即”而且“重大
”的危机,诸位,我们台湾60年来,有20几个有登记的宗教,没有危机,还有转机,国家
在不安的时候,社会上最大的安定力量,就是宗教。
我们国家目前为止,没有重大而且立即的危机!诸位,有没有重大而且立即的危机?没有
!所以在本质上,他根本没有立宗教法伸入宗教内部的权利!
你看,他可以把住持,在:关系人、法官、当地主管政府,三方面说好之后,就可以把主
要负责人换下来,或取代,这已经伸入到人事!
财务方面,宗教在完成了国家抚育老百姓心灵的动作,是政府完全做不到的。
政府本来就要支撑人民的身与心,可是身体的它能做,物质的它能做。
心灵的它不能做。那心灵的谁来做呢?自古以来就是宗教在做。
那政府在收税金,它做的是物质方面。
宗教没有收人民的税金,宗教完全是人民由内心的感动、内心自主的供养,这种供养,
不是国家证明了宗教有效,他才供养,那是因为人民在宗教当中,得到了抚育,得到了
增上、安宁、超越解脱,他才乐意把自己的钱,供养给宗教,
这是人民私密的行为,这也是宗教能够度化众生,唯一的金钱来源。
它是人民因为景仰宗教,平常去供养宗教而累积的。
平常如果有灾难,宗教都跑第一。
现在想说:宗教有钱,我们应该监督。
宗教有钱,不是政府补助。是人民选择他的宗教,透过内在的恭敬,私密的去供养的。
怎能以国家之力,无限延伸进入宗教?最终伤害的是全人民啊!
诸位,这是违宪的行为!
20年来我们都是委曲求全,跟政府说:你改一下。但现在不只是说:你改一下,我们还要
让政府永远明白:你不能说想要立宗教法就立宗教法。必须要先有一个对宗教保护的母法
,才能够立宗教法。
不然所有台湾22个宗教,永远处在一个:被打压、被要求的恐惧当中。
所以今天,诸位,我们要站在一个宪法的高度上:人民不但有宗教的自由,也有结社的自
由。
我们成立僧团、道观,财产要以什么方法继承,是我们结社的自由,也是宪法给人民的权
利,所以要让政府知道,应该立宗教行政法规之前,要先立《宗教保护法》
不过,我们今天有一个联合会,综合大部份宗教,一个所谓《联合修正法》。
最好它不要立,先立《宗教保护法》,如果它真的要送去立法院,我们就有对案可送去。
等一下,在大门口外面,有连署。我们为所有人民精神建设,我们为他们签署,好不好!
我们绝对没有要跟政府对抗的意思,整部宗教法的过程,没有坏人,只是对于宪法的精神
,对于宗教的神圣跟伟大,政府与社会人士了解不够深,这样而已!
希望这个国家,我们华人的民主社会,能够最早弄清楚,宪法保障宗教自由的精神,就是
相信众生皆有佛性,我们要保卫的,是一切众生的幸福与佛性。
在我的心中,没有坏人,每一个政治人物、或是宗教家,你支持与不支持,都不是坏人,
只有认知真理的深浅、时间前后不同而已!一切众生皆能成佛!
希望大家也跟我一样,来祈祷三宝祈求三宝,让我们台湾,能有最好的宗教环境!
谢谢诸位!
感恩
文字:道中法师
摄影:蔡澄新
※ 脸书爆卦请用FB当标题,并附上20正体中文说明卦点,违者水桶一个月。
※ 注意!滥用FB爆卦视同闹板文处理。
※ 记得要附上来源网址。
作者: ANiZan9991 (门务司)   2017-08-02 00:24:00
三宝祈求三宝,感恩
作者: wingstar (翼之星)   2017-08-02 00:24:00
就假和尚造谣生事谋取利益而已
作者: WoodyKai (文武冠冕--棘茉猴)   2017-08-02 00:25:00
倒是看到过不少开好车的和尚尼姑
作者: wwf0322 (奴才)   2017-08-02 00:26:00
啧 什么狗屁宗教 为了钱就都一一现形了
作者: Huntresswizr (www)   2017-08-02 00:27:00
垃圾邪教
作者: djcc   2017-08-02 0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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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fiwymsiAros (認真發廢文)   2017-08-02 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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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OLK11 (VOLK)   2017-08-02 0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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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echan (挥泪斩马云)   2017-08-02 0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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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741121 (Y)   2017-08-02 01:41:00
垃圾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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