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res (24番)》之铭言:
: 下一阶段,要不要附议“持有税”!!
: 德国:住宅不是商品,是人权
: 房地产是什么?德国人认为是民生必需品,台湾人却视为生财工具。
: 台湾炒房成本太低,同样价值的房子来说,在日本一年的持有税是台湾的四十二.五倍
,
: 美国则是台湾的二十五倍,怪不得有人乐得坐拥多屋,年轻人只能望屋兴叹。
: 若税法不改,居住正义更难以落实。
实坪制只会伤到灌水房
高公设比的房子蹦价
低公设比的买气上升
持有税才是真的能重砍投机客的大刀
最好持有三间以上或是每年度交易
三次以上的自然人,没收全部增值利益
把炒房的动机归零,让房屋回归居住用途
还有征收空屋税
强迫房屋出租
顺便把租屋族的负担降下来
建商部分,新屋五年未成交
以后每年课征10%持有税
自然人,持有超过三间房屋
课征10%持有税
另外,禁止银行业,保险业投资房地产
让房地产回归民生用途
如果这些措施能实施
光空屋去化
就够台湾人每人有房住了
资金也能逼进产业
促进产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