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莉控骗少女拍裸照 他:判我死刑!
记者杨忠翰/台北报导
台北市1名22岁的林姓男子,甫成为台湾大学硕士生,却因个人怪异性癖好,透过网络诱
骗未成年国中、小少女,以男女朋友可以欣赏对方身体为由,要求少女脱衣裸露,并拍摄
猥亵照片后,再散布网络供人观赏,刑事局历经连日监控蒐证,今天一举逮捕林男到案,
当场查扣高达120G的不雅照片,警方初估,至少有121名少女受害,令人咋舌!
▲林男以优异成绩推甄考上台大医学研究所。(图/翻摄画面)
警方调查,林嫌家境富裕,父亲是中山区的地主,不过父母在他小学时离异,之后他均与
父亲同住,大学时就读慈济技术学院医学影像放射技术系,去年11月,他以优异成绩推甄
考上台大医学研究所后,警方便开始陆续接获报案,指出未成年少女遭拍猥亵照片及影像
,加上这批照片开始在各大网络论坛散播,警方才得以先逮捕9名散布者,再循线找出持
有照片的林嫌。
刑事局表示,林嫌会从网络下载帅哥照片,再透过通讯软件寻找目标,并利用被害少女懵
懂无知之特点,提出交往名义松懈对方心防,彼此还会用老公及老婆相互称呼,他便能以
命令方式,要求对方拍摄裸露照片或影片,倘若被害少女仍有疑虑,林嫌便从网络下载取
得之男子裸照,邀请对方互换私密照片,警方在他电脑硬盘发现121个资料夹,上面全都
注明姓名、学校年级及身材评语等资讯,目前已陆续通知被害少女及家长前来指认。
▲林男在资料夹上注明姓名、学校年级及身材评语等资讯。(图/翻摄画面)
警方前往公寓逮人时,林嫌脸上表情十分平静,面对警方搜索亦相当配合,唯一令人费解
之处,即是他不断在房间内起立蹲下,似乎是借此纾解紧张压力,不过警方调查后发现,
林嫌并无精神病史;另外,林嫌应讯时坦承犯行,警方进而询问动机,他则表示:“我就
是爱小女孩!”警方讯后将林嫌移送法办,面对媒体询问,他面露懊悔地说:“这世上不
会给犯错的人第二次机会,可不可以判我死刑,让我离开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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