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证他“发达” 前妻讨赡养费败诉
记者曹馥年╱台南报导
2017年7月31日 上午1:18
周姓女子与吴姓男子离婚,约定吴男每月要给付两万元赡养费,“日后发达”还要再付五
十万元;吴后来积欠廿一万元赡养费未给,还出国、买车,被周女提告要求全额支付。法
院审理时吴男说“日后发达”是指像王永庆一样有钱,法官认为周女提不出吴“发达”实
据,判吴仅须给付廿一万元,五十万“发达金”不必给。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周、吴育有二女,十五年前协议离婚,约定吴男每月支付二万元赡养费给周
女,另须给一百万元,先付一半,另五十万等发达再给。但吴男从去年一月起每月仅给一
万元,今年二月未付半毛。
周女认为,吴男离婚前赴加拿大等五个国家游玩,最近换中古车游山玩水,显见“发达”
,因此提起给付赡养费告诉,要求吴男给付去年一月至今年七月积欠的赡养费共廿一万元
,及迟未支付的五十万元。
吴男辩称,二万元是小孩扶养费,因大女儿已大学毕业并就业,他才改付一万元;今年二
月疏忽忘了给。至于五十万元当初约定是“日后男方发达”,必须等他像王永庆或有上千
万存款,才有能力支付。
台南地院家事法庭认为,双方当初约定吴男每月给付二万元给周女作为子女教育费及赡养
费,并未注明子女成年后可减少或不用支付,因此判吴男必须支付廿一万元赡养费;至于
吴离婚前出国玩,与契约所定“日后”发达要件不符,吴后来换购中古车,亦难认定他已
“发达”,五十万元“发达金”,暂时仍不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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