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下跪恳请各位救我...我妈信教信到起笑..

楼主: mike78412 (巨根费里曼)   2017-07-30 06:50:53
1. 跟你全家(除了妈妈) 商量好,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有共识是非常重要的,要痛下决心解决,不要事到临头退缩 功亏一篑
2. 千万别想要自己解决。 别怕花点钱,
也别怕什么伤感情之类的
一定要找寻适合的法律咨询顾问,他们会给你专业的建议
你这个问题,可能比较适用民法十四条:
对于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
能辨识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亲等内之亲属、最
近一年有同居事实之其他亲属、检察官、主管机关或社会福利机构之声请
,为监护之宣告。
受监护之原因消灭时,法院应依前项声请权人之声请,撤销其宣告。
法院对于监护之声请,认为未达第一项之程度者,得依第十五条之一第一
项规定,为辅助之宣告。
受监护之原因消灭,而仍有辅助之必要者,法院得依第十五条之一第一项
规定,变更为辅助之宣告。
像是躁郁症患者 一发病就刷爆卡那种 或者失智患者
就是适用这条
大意就是要证明你妈已经走火入魔 心里已经生病了
你们要达成监护宣告(禁治产),法律上你妈就是无行为能力人
随便跟银行借钱之类的自然也就没办法
可是要如何证明呢 这时候你就需要专业的咨询了
可能会需要跑到医院啊 警局啊 银行 各种社福 联络各种单位
到最后还可能会一直跑法院 法律咨询会让你少走很多冤枉路
你们要有长期抗战的心理准备
3.蒐证
平常把你妈的诡异举动都侧录下来
例如说 每天煮50人份的食物再倒掉 你就把她录下来
一直跟银行借钱 那你就跟你爸跑银行去调债务资料
跑去医院闹 说要显神通救人
那你报案 联络警察 去调监视器
诸如此类的 资料蒐集的越齐全 将来会遇到的麻烦也才会越少
总之 你妈妈可能生病了 但是没有病识感
当然如果可以沟通的话,
最好就送她去看心理医生看看会不会改善
但我看你的文 应该是蛮困难的啦
看你家要维持现状大家一起向下沉沦
还是痛定思痛让病人去接受专业的治疗
怎么样做对你家人最好 见仁见智
但是建议你 千万不要妄想在自己家 靠自己的力量解决
真的可以的话 你也没必要上来求救了 对吧
"家丑不可外扬"那种传统观念 还有亲情包袱
真的会让人智商与判断力下降
去找专业单位问吧
祝你好运囉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7-30 06:51:00
说得好
作者: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2017-07-30 06:54:00
精神科吧 台湾没有心理医生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爱李俊畿)   2017-07-30 07:03:00
要宗教不要家人是讲不听的
作者: Skabo (kaka)   2017-07-30 07:08:00
这条有成功的判例吗? 因为条文写的有点模糊想要知道到什么样的程度上法院可以成功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7-07-30 07:47:00
大推 主张 蒐证 然后绝对要有医疗证明
作者: therookie   2017-11-28 23:20:00
因为绿营很爱看电视 但我跟你讲白的 北连中胡我真的很喜欢那句 退潮之后就知道谁没穿裤子不用多久了 再18个小时就知道谁没穿裤子
作者: oguesto (病病的小鲁)   2017-07-30 08:58:00
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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