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SCo (SC)
2017-07-29 15:18:13※ 引述《ilovesumika (ilovesumika)》之铭言:
: 满16未满18,发生性行为只是不会受到刑法227条处罚而已
: 但是会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9条第1项第9款引诱/容留性交猥亵
: 依同法第97条得罚30万以下罚锾,并得公告姓名
: 公告姓名的案例很多,你去GOOGLE“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 公告姓名”就会
: 看到各县市政府社会局网站很多有公告姓名的
: 例如这个:https://goo.gl/jS5cNn
: 嘉义县邹志钧,算准女学生满16岁跟她发生关系,结果只是玩玩就甩,玩玩没多久
: 就跟别人结婚了,女生满16了喔,可是未满18,还是儿少法保护范围
: 结果这个邹志钧违反儿少法,被嘉义县社会局依法公告姓名
: http://www.sabcc.gov.tw/informationshow.aspx?mid=289&pid=7606
: 所以你以为满16就可以喔?错了,未满18照样公告姓名,还要罚锾
法条不要乱解读
这条通常都是处罚有单位的人
如同补习班教师,学校教师
但是你要用这条行政罚
必须要符合容留或是引诱
容留就不谈了
引诱你是要怎么证明
你情我愿的还是引诱吗?
没有对价关系是要怎引诱
各县市社会局都有公布被这条罚的
你自己去点点看
都是罚哪种人以及案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