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谢哲胜:受雇人杀人并非执行职务的行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7-29 14:20:38
哈哈哈 乡民快点进来看 驻版法匠真的是小丑被我说中了吧
我早上做了个小实验
就是贴了一段判例跟见解 批评高等法院法官在妈妈嘴案的判决失当
结果呢 果然马上钓出潘欣荣跟一群驻版法匠
一直狂批我是法盲 我连法绪都不懂 小大一都会的法学架构我都不会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1283812.A.034.html
甚至潘欣荣还回文跳针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1285272.A.324.html
大家看看法匠批斗人的嘴脸 把别人的论点批的一无是处 别人都是法盲
殊不知道 这段话根本是我整段原封不动复制贴上妈妈嘴案的再审状
乃是由王瀚兴律师写的~我完全复制贴上 标点符号都一样
王律师也有把相同的见解投书苹果日报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16/1141982/
亦即驻版法匠认为王律师是法盲 他连大一法绪都不懂XDDDDDDDDDD
经过这个小小实验 八卦版乡民就可以知道 驻版法匠的人生就是用来娱乐你我他
反正只要有人跟法官稍微意见不同 他们就要把人家打压成法盲
就算是法官用分身帐号在八卦板贴一篇不认同其他法官判决的文章
一定也会被驻版法匠打压为法盲~
看见万年国考生都出来攻击王律师的见解就笑的肚子好痛XD
我发誓我没有断章取义 我真的是整段原封不动复制
有图有真相http://imgur.com/jzDmCqZ (感谢某位八卦深喉咙给我相关卷宗)
再看看 潘欣荣跟王瀚兴律师的资料
潘欣荣http://imgur.com/zKPUx3q 执业五年 打过8件官司 大多是行政诉讼复代理人
王瀚兴http://imgur.com/2kGCvlo 执业七年 打过297件官司 各类型诉讼都有
不知道乡民会比较相信谁?
哎哟 等一下潘欣荣又疯狂跳针说我是吴彦颖我被退学了
好啦好啦 全世界都知道吴彦颖被退学了 你自己呢?
你什么时候要公布你认为我是吴彦颖的证据?
整天像小丑一样 要铲除异己 执业五年才打过8件官司
难道8>>>>>>>>>>>>>>>>>>>>>>>297 ?
有没有只有打过八场官司的人在说别人打过297场官司是法盲的八卦
经过这个小小实验 就知道法匠的话根本不可信 他们骂人法盲只是为了铲除异己
不是真心觉得你是法盲 而是想巴结法官 替法官铲除异己 想从中得到好处
不然怎么可能王律师写的见解 也被批斗为法盲?
法匠的一生就是用来娱乐你我他~~:)
※ 引述《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之铭言:
: 小姐您真的看懂这判决在说什么吗?
: 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所定雇用人之连带赔偿责任,以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
: 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为限,始有其适用,本件受雇人黄某所犯与何女相奸
: 及诽谤等罪责,均由于其私生活不检所致,显与其执行职务无关,即与该
: 条所定成立要件不合,上诉人据以诉请被上诉人与其负连带赔偿责任,于
: 法无据。
: 至于最高法院民事判例48年台上1051号讲的是民法28条的法人连带责任,干民法188
: 条雇用人责任何事?您都是习惯这样张飞打岳飞,打得满天飞吗?
: ※ 引述《xifaka (当之无愧)》之铭言:
: : 最高法院67年台上字第2032号民事判例,事实中指出 “上诉人之母何桂英与共同
: : 被告黄燕龙已在原审与上诉人成立和解原均为被上诉人所属工人黄燕龙曾与何桂英
: : 相奸年余嗣因何桂英坚拒再与往来黄燕龙竟先后于六十六年七月六日、七日张贴何
: : 桂英之露体照片于被上诉人第三厂厂房墙壁上供全体员工观览、或传阅致使何桂英
: : 深感羞愤而自杀被上诉人为黄燕龙之雇主就前开事实之加害与被害之发生均在值勤
: : 时间与工作地点疏于选任怠于防范应与黄燕龙负连带赔偿责任被害人以此作为请求
: : 之理由”。况且前开判例要旨认为:“ 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所定雇用人之连带赔偿
: : 责任以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为限始有其适用本件受雇人黄某
: : 所犯与何女相奸及诽谤等罪责 (明确而言 :刑事罪责 )均由于其私生活不检所致显
: : 与其执行职务无关即与该条所定成立要件不合上诉人据以诉请被上诉人与其负连带
: : 赔偿责任于法无据 。”
: : 所以谢依涵利用冲泡咖啡的机会于妈妈嘴咖啡店将安眠药与被害人二人服用后再带
: : 陈进福与张翠萍出外杀害与前开判例之工人利用上班时间与工作地点在厂房墙壁上
: : 张贴被害人裸照, 似异曲同工皆属于“受雇人滥用职务”或“利用职务上之机会”。
: : 因张贴裸照在厂房墙壁被张贴裸照本非该厂房墙壁的使用目的同理冲泡咖啡的行为
: : 目的是在于给予客人饮用客观依照一般人经验法则亦非可预见泡咖啡是作为杀人手段
: : 之一部。
: 最好冲咖啡不是职务上的行为啦,就算杀人不在利用职务范围,但利用冲咖啡下药,
: 迷昏被害人,雇主难道不需要依188负责?再掰吗!
: :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48年台上1051号 : “民法第二十八条所加于法人之连带赔偿责任
: : 以该法人之董事或其职员因执行职务所加于他人之损害者为限若法人之董事及职员因
: : 个人之犯罪行为而害及他人之权利者即与该条规定之责任要件不符该他人殊无据以请
: : 求连带赔偿之余地。”等语。承前依照前开说明本件亦明示在法人与董事或职员于其
: : “个人犯罪行为加害他人权利”者亦不能要求他人与行为人负担连带责任。 而民法
: : 第28条与第188条同规定雇主与受雇人的连带责任“相类之事情应为相同之处理”
: 人
: 已
: 责
: 迷
: 上
: 果
: 了
: 中
: 为
: 用
: ,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6-07-28 17:35:00
#1P4j4F2m可以看这篇呛自已高院法官助理,结果引错法条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7-29 14:21:00
还蛮好笑的
作者: laba5566 (最爱56家族 啾咪)   2017-07-29 14:21:00
文组水准就这样 没有一个科学标准 别太认真
作者: asamitora (踏实 诚恳 不嘴砲)   2017-07-29 14:23:00
奇怪吗 律师就是要凹阿
作者: a103232 (Lu凉凉)   2017-07-29 14:24:00
那种看法官自由心证的东西
作者: PRACEMAKER (立川理恵迷( ̄﹁ ̄) )   2017-07-29 14:25:00
红酒专家 盲测也是这样
作者: kilof (KiLoF)   2017-07-29 14:29:00
外交官彦颖又开示了 快来看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7-29 14:31:00
法匠什么时候要拿证据证明我是彦颖XD到现在都没凭没据 到是看见有人不断攻击他人是法盲
作者: aufok (aufok)   2017-07-29 14:31:00
你是被告到抄家还怎样阿,怎么这么仇法匠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7-29 14:32:00
法匠好笑阿 一个小丑 整天批斗别人只是为了铲除异己如果单纯学术讨论倒也无妨 但是整天攻击受害人 骂人法盲只是个跳梁小丑啦~更让人民不信任司法
作者: jungle01   2017-07-29 14:34:00
各位读过书的 你们看过学术讨论是这样的吗 只贴别人的文章完全没有自己的分析 评语只是战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7-29 14:35:00
原来法匠的分析就是骂人法盲攻击别人连大一法绪都不懂XD王律师看见万年国考生都攻击他大一法学架构都不懂会怎样而且我贴的那篇文章根本没有评语 整段原封不动复制贴上反正法匠就是为攻击而攻击 一生使命就是要把人打压为法盲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7-29 14:38:00
外交官~你派驻非洲哪一国啦~找到月英阿姨没啦~
作者: jungle01   2017-07-29 14:38:00
我何时骂过你法盲别含血喷人我攻击过该律师吗 有的话拿证据给他叫他告我
作者: piercingX (Guandro)   2017-07-29 14:40:00
他不是法盲 是满嘴谎言的悲愤青年
作者: jungle01   2017-07-29 14:41:00
都是你骂我法匠我从没骂过你法盲 你还骂我全家死光光https://i.imgur.com/Mm606pl.png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7-29 14:42:00
按照你这逻辑 理律万国Baker多少非讼律师都该自尽了
作者: jungle01   2017-07-29 14:43:00
难道你批评法律有架构吗 你稍早拿出来的学者见解也只是拿贴文章 你的分析呢 还是我告诉你他的雇用和别人不同
作者: steelheart3 (钢铁心)   2017-07-29 14:47:00
一直拘泥法条的讨论 忘记立法本意与社会认知的法律人本来就不值得跟他讨论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7-29 14:54:00
立法本意就是避免被害人求偿无门啊 有误会吗?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7-07-29 15:03:00
嗯 律师也只能辩护啊
作者: jungle01   2017-07-29 15:04:00
对啦 在我还非常小的时候家人死的剩没几个还饿到连酸掉的食物都吃 妳爽了吗大小姐有没有很爽被妳说中了
作者: askey (像钥匙)   2017-07-29 15:18:00
动不动叫人法匠比较可悲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7-07-29 15:25:00
我只知道你拿律评网资讯来判断会被笑死那里资讯一堆都错的话说怎么几天不见 就战斗妈妈嘴了
作者: steelheart3 (钢铁心)   2017-07-29 15:32:00
那干脆国库赔 避免求偿无门
作者: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7-07-29 15:38:00
就跟你说了,188条是衡平责任,怎么你还一直在跳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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