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ion (嘘嘘~~嘘嘘哥)》之铭言:
: 觉得说消防法规这个点也蛮妙的
: 如果说这栋楼本身消防设施符合住户自住的标准
: 那为什么变成给别人住就不行
: 平平一条命,观光客的命比较值钱吗?
: 为什么住户身分不一样,适用的消防法规就要不一样?
因为自住和营业的责任本来就是不一样,适用不同的法规也是很合理的
其实如果真的要谈钱的话
民宿应该也要强制业者购买责任保险才对
毕竟有规模的饭店财力相对也比较好
民宿出问题负责人会不会跑路或是破产就了事了
或是更严重的根本就是个人头负责人
台湾的人头问题实在太严重了,就连饭店都可能这样搞了,何况是民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