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谢哲胜:受雇人杀人并非执行职务的行为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7-07-29 06:58:25
安安您好
非洲外交官不上班
又跑来战法律啦?
※ 引述《xifaka (当之无愧)》之铭言:
: 谢哲胜/受雇人杀人并非执行职务的行为──
: 高等法院一○三年度上诉字第六○○号民事判决评析
: /月旦法学杂志267期/184/2017/8
: 结论
: 雇用人责任本质上是属于交易安全义务的一环,是为了促使雇用人确实注意并谨慎的选
: 择、指导、监督其所指定的受雇人,且因受雇人的资力通常较为薄弱,所以由雇用人负
: 连带赔偿责任,以保障被害人的权益。其本质属于“代负责任”,雇用人为其受雇人行为
: 负责,并不是“自己责任”。因为并非自己责任,为了避免株连过广,雇用人责任的构
: 成要件为:1.须有雇佣关系存在、2.须受雇人为侵权行为、3.须受雇人因执行职务所为
: 的侵权行为。雇用人责任大致分为两大类型:(一)被授权的职务行为和(二)利用被授
: 权职务行为的机会所为的授权外行为,即一般所称利用职务上机会的行为。雇用人对受雇
: 人被授权的职务行为负责,符合法条文义,并无争议。
: 关于雇用人对受雇人利用职务上机会的行为负责的范围,我国实务采取客观说与行为外观
: 理论,学说则有雇用人意思说、受雇人意思说、客观说、内在关联说、客观关联说等学说
: ,德国法上雇用人责任,国内学者已多有论述,本文特别介绍美国法。美国法上对于受雇
: 人利用职务上机会的行为,限于与职务有密切关联性的行为,雇用人才负赔偿责任。从国
: 内外各种见解介绍可知,除我国实务见解外,受雇人利用职务上机会的行为必须与职务有
: 内在关联性、客观关联性或密切关联性,雇用人才应负责。受雇人行为与职务有密切关联
: 性而使雇用人预期是经营企业的固有风险,雇用人才能适当评估企业经营的风险,适度限
: 定雇用人对于受雇人利用职务上机会的行为负责的范围,此不仅符合人民的法律感情,也
: 是普世的法理。
: 杀人行为并非被授权的职务行为,是受雇人利用职务上机会的行为,不可能与咖啡店职务
: 有内在关联性、客观关联性或本文所称的密切关联性。雇用人既不可能事先审查受雇人的
: 人格、操守以避免受雇人故意杀人,即无未尽选任、管理、监督义务的问题,因而雇用人
: 自应不负赔偿责任。
: 本文对于本件判决提出五大评析意见:下药行为已因事后杀人行为而因果关系中断、放任
: 咖啡店顾客闭目养神未必即有过失、未报备外出与杀人行为并无因果关系、下药是利用职
: 务上机会的行为但与职务并无密切关联性、雇用人对无法预防并内化为经营成本的事由不
: 应负雇用人责任,并严正批评本件最高法院与高等法院判决,以客观说与行为外观理论认
: 定杀人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除了背离法条“执行职务”文义外,判决结果也背离人民
: 的法律感情,严重伤害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度。期许各级法院将来应参考国内学说与国外法
: 律,如同本件地方法院判决,使受雇人未经授权的故意杀人行为,雇用人不负赔偿责任。
: ===
: 驻版法匠又要崩溃了 等一下森77说谢哲胜教授被退学是法盲 之后谢教授公布毕业证书
: 法匠还会继续跳针转移话题唷^.<
我想您可能看不懂人家在争什么
才会以为谢老师的见解是正确的吧
首先,关于民法
第 188 条
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由雇用人与行为人连带负损
害赔偿责任。
这所谓执行职务之认定
最高法院42台上1224判例是这样说的:“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项所谓受雇人因
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不仅指受雇人因执行其所受命令,或委托之职务自
体,或执行该职务所必要之行为,而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而言,即受雇人之行为
,在客观上足认为与其执行职务有关,而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就令其为自己利
益所为亦应包括在内。”
其显然采取最广义的见解,只要与执行职务有关,且利用职务上之机会不法侵害他人
权利,就足以构成一八八条的所称的雇佣人连带责任。除非雇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已
经善良管理人之监督责任或纵进相当之监督责任仍不免情事之发生,否则是无法免责

而在妈妈嘴案件中,谢依涵是在上班时间,在客人的饮料内下安眠药,导致客人昏迷
,将意识不清的陈进福和张翠萍夫妇从咖啡店扶出,直到杀人,依照最高法院42台上
1224判例见解,这当然是执行职务上之行为,难道你认为不是?
谢老师采取的是最狭隘的见解,认为必须是要职务上之授权,没有授权就不算,如果
按照他的见解,如果员工未经老板授权,开公司的货车出去撞伤人,那也不就免赔了
?那一八八条的保护被害人的目的如何达成?
谢老师的见解是着重在杀人非职务上授权,但是他却忽略了谢依函在杀人预备行为中
,在咖啡里下安眠药的行为是在执行职务中(泡咖啡),就算谢依函后阶段的杀人行为
不构成职务上之行为,但前阶段的下安眠药行为还是在执行职务中,老板难道就不用
负责吗?
你根本就是不懂装懂,看到人家的结论就很高兴,完全没有注意到别人的推理过程,
凭你这种程度就想来电别人?我看只是自曝其短而已!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7-29 06:59:00
你懂在非洲当差的苦闷心灵吗
作者: Neil0503 (托尼戴)   2017-07-29 07:02:00
上一篇已经讲到华山论剑了,这篇觉得冷清,楼下觉得?
作者: askey (像钥匙)   2017-07-29 07:25:00
这是保护目的的问题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7-29 09:41:00
看到华山论剑我也噗嗤了 哈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