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法务部重启废死小组

楼主: a3653658 (李敖)   2017-07-29 02:14:49
废死联盟万岁?不!废死联盟罪该万死!
今天材料真多
只因逛到的值得我评论的新闻真多
所以连写三篇文章
今天看到这新闻
https://tw.news.yahoo.com/法务部重启废死小组-白晓燕基金会竟受邀-114511705.html
咱这政府说有多可恶就有多可恶!
竟胆敢邀主张反废死的白晓燕基金会 推派代表参加废死小组的研讨!
天底下吃人家豆腐吃的最夸张者 莫此为甚!
罔顾民意88%支持反废死 政府偏偏要硬干!
骨子里就是死都要废死
我一直都想不通 为何他们如此坚持不处死撒旦
这问题我想了整整一年!
今天终于想通
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撒旦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唉~~~
不再重复写这废死评论了
因我过去写过这议题已数次
直接贴上 一体适用!
我填词习惯把以前写过的诗文改编入词
我戏称这叫资源回收再利用
没想到连政论文 司法评论文也可以资源回收
谁叫咱这政府死性不改!屡劝不听!
耳朵长包皮!(注:这是军中常见的骂人之语!够传神!嘴真贱 骂的好狠 只因政府太贱!)
附上昔日关于废死的文章:(或节录 或全文)
所以本文很长 请耐心看完
因为下面贴了好几篇文章
可见我写过这议题好多好多篇了
以下或有重复 或摘录离题 莫怪
文章太多 懒细查
反正都是好文章!
不看是你的损失
~~~~~~~~~~~~~~~~~~~~
绿色坚持的废死
这我也批评过无数次了
这群假慈悲的伪善人伪君子!
这种人比恶魔更甚!
因为帮恶魔擦脂抹粉
助纣为虐!
废死
废除恶魔之死
正是用路人之死来换他们的生
可教化?
用下一个路人之死来教化他们?
偏偏朽木岂可雕也?
粪土之墙如何污也?
扶不起的阿斗 你再怎教化他
他还是继续杀人!
为了一个畜生禽兽的无法教化的教化
却要牺牲一两三五个的下一个路人的枉死
你们这废死联盟的算盘是怎么打的!?
这不是智障是啥!?
假慈悲的智障!
~~~~~~~~~~~~~~~~~~~~
https://tw.news.yahoo.com/郑捷道歉-但批矫正署制造人型废弃物-052712968.html
我实在是忍不住想继续靠北
新闻实在太多
很多看不顺眼我就想发言
搞得我是扣打破表
这就跟信用卡刷爆一样
又是恼怒又是急躁
为何新闻会这么多
为何就不让我清静一下
为何持续让我看到脏东西 然后逼我发飙!?
郑捷这畜生
我写过太多文章了
我写过郑捷之诗(郑捷之死)
还为他填过歌词
他ㄚ~~~
死十次都无法赎罪
可他最近的判决很重要
死刑定谳则皆大欢喜 也没啥好欢喜的 至少稍稍可放心
万一又是判无期 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别忘了
继郑捷之后 又发生了几起随机杀人案!?
因为这是重症传染病!
如郑捷不死(我跟他没仇恨 我根本就不认识这禽兽)
则这些一大堆的后续随机杀人案有例可循(法院最喜欢引用判例当攻防战武器)
一旦这判例一起
以后随机杀人全都变成发泄管道了
因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判死了!
不管你做了啥伤天害理罪大恶极罄竹难书的罪孽 都不会死刑!
最严重的郑捷都不判死刑 谁还能超过他!?
我随机杀一两人 三五人 甚至十人
也比不上祖师爷郑捷ㄚ
为何冷血残酷丧心病狂毫无悔意的他没死刑而我却被判死刑呢!?不符合比例原则!
所以郑捷必须死!非死不可!
否则 就真的等同于"废死"了!
白晓燕案的陈进兴如地下有知应该也会跳起来说:干!我犯的错远不如小郑 当年大家怎么攻击我 怎么围剿我 怎么唾弃我 怎么枪决我 为何小郑免死!? 我要跟阎王爷上诉 申请假释 重回人间作恶!
再往古早推
台湾史上第一个抢银行的李师科 他没杀人耶!! 只是抢劫 就被枪决!
为何刑度越来越薄弱!?
林昶佐和废死联盟的无死刑理想世界是很好
但那要等世界真的达到理想完美的境界再说!
别只会高调的空话!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美好吗!?
当然PERFECT!
但你试试看ㄚ
睡觉不锁门窗 看你家会不会被洗劫一空!?
你掉了皮包 回头再找 看他能不能还乖乖躺在地上!?
你嘛帮帮忙~~~不认识这个世界吗!?幼稚天真得可怜!
你连门窗锁紧都会被小偷切断铁窗进屋行窃了!劫财顺便劫色 除非你长得很安全!
喔对了~~~
记得看过一则新闻
一习惯裸睡的女子熟睡正酣 天花板上一窃贼从天而降
嘟嘟好不用他费劲 因为你都已经一丝不挂 就等著小偷来临幸了!
结果是~~~监视器拍到那女子光着屁股夺门而出 去求救
现在社会这么乱
你不给撒旦他们死 换来的是未来又出现几个受害者!?
用其他人未来的死只为换取一人的生!?
你这算盘是怎么打的!?
总之未来谁能超越过郑捷!?
他如不死就代表着废死!
这新闻郑捷批矫正署制造人型废弃物
你他马的你就是个人型废弃物ㄚ
你有啥资格废话!?
你比废弃物还不如咧
PS:
当然法务部应该研拟出正向的方案
让未来有机会出狱的受刑人成为真正的更生人(劳务之余也可以同时训练专长 出狱后马上可衔接上有一技之长 然而我说过~~~为官者都是没尾椎的屁股 占著茅坑不拉屎领高薪的废物! 不然我们就不会到处都是一大堆大便了!)
而不是人形废弃物
但是~~~这话任何一个受刑人都可以说
你郑捷就是没资格放屁!
你是毒物 你是地雷 你是杀手 你是禽兽 你是畜生 你就是该死!
这种小折磨~~~高劳力低智商的劳务~~~已经很便宜你了
要是我是上帝
我不会让你死
我会施予你鞭刑
让你皮开肉绽 知道被杀者会痛
等你屁股开花后结痂 稍微复原 我马上再次鞭刑
如此永续循环 让你痛不欲生 直到你死为止!
这可比地狱刑罚的上刀山下油锅轻微太多囉
我这很残暴吗!?
对于至残之人 这种惩戒算狠小的了
他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伤者一生的痛苦又有几何!?
这些被害者情何以堪!?
其亲朋好友父母夫妻兄弟姊妹子女又有多少人随之心有多痛ㄚ!?
给他持续鞭刑直至他年老力衰寿终正寝 已经算很便宜他了!
PS:古时候有很多惨绝人寰的刑罚
车裂 就是五马分尸
腰斩 就是一分两半
斩首 就是~~~还要我翻译吗!?这是最基本的!
鞭刑 就是抽屁股鞭子 我珍藏有影片 从头到尾 数分钟 鞭笞数十下 这才叫有感ㄚ! 知道会痛 你还敢伤人!?
劓刑或黥面 就是前者割掉你鼻子后者脸面刺青 让你没法见人
最终极的就是~~~凌迟处死!
这才是最残忍的!
一片肉一片肉割下来 千刀万剐就是形容这个
前面说的死刑都是痛一下子就挂了
这种痛才是持续性的痛苦!
喔 还有刘邦他老婆吕雉 这妖妇首创"人彘"~~~挖掉双眼 薰聋双耳 毒哑之余还斩去手脚四肢 最后丢进茅厕浸屎
这才叫极致!
史上第一残暴!
丝毫不输给凌迟 毫不逊色!
凌迟顶多痛苦一天一夜就会死
人彘却是让你生不如死 行尸走肉 猪狗不如 求生不得死不能 这吕雉算是古今中外第一人! 应该比秦始皇还残暴吧!
连海伦凯勒都认输(这老外是谁自行网查 很悲惨却也很励志的一个故事)
唉~~~我又离题了
只因想到郑捷的残忍
我就联想力又发作了
不说了
跟畜生还说啥人话!?
他连鬼话都听不懂
PS:没错!
我悲天悯人的同时也嫉恶如仇
这是人格分裂!?

我这是两边都痛心!
~~~~~~~~~~~~~~~~~~~~
~~~好神圣的废死联盟~~~
郑捷判死定谳 废死联盟:给了政府无能的正当性
https://tw.news.yahoo.com/郑捷判死定谳-废死联盟:给了政府无能的正当性-043153937.html
终于传来郑捷的死刑定谳
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因为如果连台湾史上最残酷冷漠无情的杀人魔郑捷都不判死的话
岂还有天理可言!?
等同于"废死"了!
因为再也没有任何人的犯行情节能够超越此一案例
如果最高法院依然逃避责任不敢判死
发回更审 如最终又是无期
那近年来所有的随机杀人事件全都不可能判死了
因为法院最常引用判决案例当攻防战的武器
依比例原则 哪个罪犯能超越郑捷!? 到时就是无死刑的乐园天堂了
"发回更审" 这是日前大家最预期的结果~~~
多少案例到了最高法院永远都是发回更审 永无止尽地在法院上下跑
更一审 更二审 然后又到了更三审
判个死刑就是极难!
而郑捷案这毫无疑问 他是个杀人魔 他非精神病(两公约不适用) 就不该再推拖 应速审速决!
废死联盟执行长林欣怡:“只能说,惊呆了!”
你有何好惊呆了!?
如没判死全国人民才会全都惊呆了!
这是理所当然的啊!
这才是全台湾所希望的 公理正义的实践!
难道犯行有如撒旦恶魔者 也可教化!?
难道ISIS斩首恐攻 你们也会认为可教化!?
在你们废死的心里 任何罪大恶极泯灭人性的恶魔 你们依然会说:可教化!
好个悲天悯人慈悲为怀的菩萨心肠啊!
你们该活在西天极乐世界
你们活错地方了 这是人间!
如果是乌托邦或理想国 废死随便你们喊 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问题是~~~咱们社会离这境界有多么地遥远啊!
别只会高调空话
对恶魔慈悲就是对国人残忍!
我只能说:你们是一群没有是非黑白与对错的"假菩萨"!
只保护坏人 不庇佑好人 的"烂菩萨"! 跟"烂好人"隶属同一挂
为了争取一个人的生
可能害日后更多人的死
你们这算盘是怎么打的!?
况且郑捷他是罪有应得! 他不是冤案! 他是证据确凿的现行犯!
任何事都要有配套措施
你们只会喊可教化 那只是可能可以教化
即便教化成功的机率近乎零
你们依然只会高喊著可教化
问题是谁来教化!?
你们废死联盟吗!?
还是那些每次改死刑为无期的不负责任的法官们来教化!?
明明已经是禽兽不如毫无人性的畜生 你们依然高举著"可教化"的旗帜
看似慈悲心肠 其实恶毒如蛇蝎
为恶魔撒旦们护航的伪君子假善人
如果你们有办法教化"疯狗"不要乱咬人的话 再来谈"可教化"吧
别只会空口白话!
林欣怡质疑,新闻稿中“这些法官写出这样的法律见解,不会觉得脸红吗?你们的法官同僚不会受不了吗?”
这有啥好脸红的!?
这是行正义天理之事
该脸红的是你们!!
因为你们集体帮恶魔背书
然后哪天恶魔再犯 或有小恶魔有样学样模仿
你们为何不支声!? 因为你们只是喊喊而已又不用负任何责任
别忘了~~~近几年来 多少起随机杀人案发生了!?
这是重症传染病!已席卷全台 人人自危!
而你们却漠视路人之死 只重视杀人魔他不该死!
天理何在!?
~~~~~~~~~~~~~~~~~~~~
所以你觉得 郑捷 也是桩冤案!?
司法的确败坏无比!
但你们的废死本应该针对的是怕有冤案发生
治本在于司法改革 而不是一味一律废死!
连郑捷这种恶魔撒旦 罪孽滔天 证据确凿 毫无冤案可能的案例 瞧瞧你们废死联盟说啥!?
惊呆了!? 法官该脸红!? 郑捷不该死!? 这是冤案吗!?
别以冤案当借口了!
在你们的眼里就是不分青红皂白全都不该判死!
至于路人之死 你们假装哭一两滴眼泪
然后继续坚持郑捷不可死!撒旦不能死!
你们可真是撒旦的同路人啊
你自以为是圣人 其实就是撒旦!
续前文
上帝说:
如果有人打了你的左脸 你就把右脸也贴过去给他打
如果有人脱了你的外衣 你就连内衣也脱给他
这是圣人神人才能干也才会干的事
我们都是凡人!
所以我的评论就是:
上帝是愚蠢的!
上帝是智障的!
上帝他不是人!
因为他是"神"咩~~~所以才会干这种不可思议的蠢事!
子曰:以德报怨 何以报直!?
就是说你对坏人以德相报
那你对那些好人该如何相报呢!?
跪着求他别对你太好吗!?
不然你无以为报 只好以身相许或是以死明志!?
所以前文那些废死联盟
我想问问他们这些超凡入圣的"圣人"
如果有歹徒砍断了你的右手 请问你会不会左手也伸出去请他也砍断!?
他们是 不食人间烟火 何不食肉糜 之流 活在梦幻国度的一群"神仙"!!
那个梦幻国度里没有死刑!
因为那个梦幻国度是快乐天堂 没有人性的丑陋! 人人都是"可以教化"的!
~~~~~~~~~~~~~~~~~~~~
可教化这免死令 已经极端膨胀为巨无霸了!
法官们说好听点是谨慎 说难听点是没担当 不敢判死!
即便罪证明确 毫无人性 依然睁眼瞎话:可教化!?
弑父杀母残杀子女 这是人间最大的残暴啊!
法官他们
或怯于当刽子手~~~
你是法官 形同地狱的判官
你还搞慈悲心肠!?
那你就该去普渡众生当佛祖啊!? 怎还占著茅坑不拉屎 占着法庭位置却死都不敢判死!?
或怕有冤案争端~~~
有疑虑自当审慎从之 务求罪证确凿
但当罪证确凿时 依然端出尚方宝剑高喊著:刀下留人
而这尚方宝剑就是经常性见到的"可教化"这个免死令!
宋朝岳飞以莫须有罪名枉死
那是秦桧太逊了
真要挑毛病 鸡蛋里依然可挑出骨头来
只要法官不敢判死
可教化的理由可以是千奇百怪!叹为观止!
成绩好或是军中记过功 关泯灭人性啥屁事啊!?
高智商也是有一大堆低品格者 低德行者 两者风马牛不相及
记功也是经常性是人情人脉之故 或将功补过
这理由极为牵强!
但依然被法官拿来当可教化的理由!
应该是法官找不出别的理由帮罪犯免死吧!?
你如果说他偶而捐出善款给公益单位
这理由尚可接受
或因心虚 或因自觉罪孽深重想赎罪
但是瞧这两夺命鸳鸯多霸气啊
完全没认罪!
还直接呛你法官耶 有种就直接判我有罪就好
你这法官就是没种!怯懦!孬种!
都被人爬到头顶上拉屎了 你的光环都污浊了 你还说可教化!?
这时怎不说:毫无悔意!?
却说这还能教化!?
我听法官在放屁!
虎毒不食子
同样的
再怎没人性也不会弑父杀母(除非父母是禽兽 家暴到极端 子女忍无可忍 或会一时失控)
这对鸳鸯啊
你这法官还能硬凹成可教化!?
对啦
可教化只是可能可以教化
即便教化机率近乎零 也不关法官啥事!
反正教化又不是法官负责的
万一教化失败 再度发生惨案 法官也不用负任何责任!
顶多被抖出你是当时的承审法官而已
你顶多就是轻叹一声:遗憾
谁能奈你何!?
这类例子极多!
性侵犯纵放 再度性侵 不是没有的 极多!
可关法官屁事!?算那些受害妇女倒霉吧
记得有一新闻 一时网查不到
性侵五百多次 法官依然给他交保
最后罪犯复仇 将该少女杀死
这法官没有责任吗!? 这少女可以说就是法官杀死的!
性侵小姪女 色狼姨丈辩称:擦药不小心滑进去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83777
像这案子 法官应该毫无例外都会说嫌犯在狡辩吧!?
是狡辩没错!
可是呢!?
法官的判决书 也是经常性的狡辩啊! 谁来制裁!?谁来评议!?
没有!
法官无责权重 恣意妄为 还享有终身职的保护伞 毫无退场机制!
无怪乎恐龙法官层出不穷
自由心证无限上纲
鬼扯一些鬼都无法接受的理由硬说成无逃亡之虞啦 可教化啦 之类的
司法已残~~~
是残废的残 也是残暴的残!
隐性的残暴 更为残暴!
~~~~~~~~~~~~~~~~~~~~
近两年来 有十件上下的杀人魔全都判无期
除了郑捷以外(如这还敢不判死 这法官就该千刀万剐了!)
所以说 咱们的法官有多慈悲啊!!
证据确凿毫无疑义不可能是冤案的 偏偏一直帮他们找可教化的狗屎理由
而近几天的一则新闻
https://tw.news.yahoo.com/死囚郑性泽获释-郑母-今天就是母亲节-181000755.html
郑性泽获释 洪慈庸欣慰:司法体系有反省与认错的勇气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504/691362.htm
这案件是否冤案我不知
至少无直接证据 疑点重重 这才该慎之又慎
偏偏一审二审三审到了更几审 每次都判死!
我强烈怀疑法官是否故意跟真理做对
毫无疑义泯灭人性的杀人魔 偏偏说他可教化而免死
疑虑众多可能会是冤案的偏偏 各审全都判死
你们到底是法官还是恶魔啊!?
我傻傻分不清楚
本新闻:废死联盟执行长林欣怡表示,她当场看到郑性泽走出台中看守所,心里既感动又开心
你开心个屁 你感动个鬼 你没有是非 只要没判死你都高兴 判死你就不爽
这位小郑或许真是冤案 是可喜可贺没枉死
可郑捷非冤案 判死你还痛骂法官
你可真的是比法官活菩萨还要慈悲啊!?
其实你也是撒旦
因为你主张一律废死 对真正残暴的人慈悲 就是对全台湾残忍!
你应该努力的方向是司法改革 是防止冤案
而不是狭隘的不分青红皂白的废死
你是撒旦恶魔假慈悲!!
喔 还有洪慈庸也是
都是废屎联盟的死忠支持者
你弟洪仲秋九泉之下应该也看不下去
你因他而选上立委 你政治上是被绑架 还是因私欲而忘了公理?
如虐杀你弟的恶魔 不判死刑 你也主张废死吗?
当然真相为何 没人知道
但我相信 如果有你弟被虐杀的影片给你看 你还能不咬牙切齿吗!?
你能原谅这些畜生这些恶魔吗!?
还是你因为政治上依附着时代力量这政党的后台
所以党的主张你一律都支持!?
~~~~~~~~~~~~~~~~~~~~
废死联盟的主张“死刑无法吓阻犯罪,所以死刑应该被废除”“别杀,别只剩下杀…”
严重的逻辑错误!倒因为果!
治本之道在于社会教育
你们该追杀的是教育体制 是社会乱源 是极端主义 是台湾为何满天漫布著仇恨思想!?
这些才是杀人犯的根源!
连有罪当罚这基本道理都不懂的一群脑残!
“死刑无法吓阻犯罪,所以死刑应该被废除”照此逻辑我可以推衍出终极说法
“刑法无法吓阻犯罪,所以刑法也应该被废除”然后呢法院检察署警察等衙门也都全该废了!
这种智障逻辑与论述漏洞百出 只能唬弄一些没有头脑没有思考能力的人
~~~~~~~~~~~~~~~~~~~~
~~~教化!? 教化!?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之!~~~
https://tw.news.yahoo.com/安亲班前枪杀女友-恐怖情人无期定谳-031724198.html
教化!? 教化!?
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之!
贪官如窃贼 奸商像土匪
司法系青瞑 冤案一大堆
法官好慈悲 残杀免死罪
妖魔或鬼魅 通通可教诲
那A安呢生 你咧讲瞎毁
好人不长命 祸害活千岁
没有白与黑 没有错与对
没有是和非 判决靠搏杯
又是一个因"可教化"这道免死金牌而逃避判死!
这些恐龙法官们全都是"废死联盟"的忠诚信徒啊!
什么狗屁理由都敢说出口!
像这案例~~~
累犯喔! 第二度杀人! 依然再度给他"可教化"的免死金牌!
第一次杀人判无期出狱再度杀人就是教化失败啊!
可教化 只是可能可以教化 但事实上教化成功的机率几乎等于零!
监狱中也没有教化的机制 反而是罪犯的训练所进修处研究院升级练功场!
第二次被杀害者是谁害死的!?
就是前次的承审法官们!他们这是间接杀人啊!
那会不会还有第三次杀人!?很有可能!那这次的承审法官一样! 就是帮凶!
严格来说~~~
他们都是从犯 是帮凶 是共犯!
我这话会说的太重吗!?一点也不!
因为他们包庇罪恶掩护犯人!他们睁着眼睛看着犯人再度杀人!
他们这是间接杀人啊!
他不杀伯仁 伯仁却因他而死!
可是呢!?
法官们却通通都没有责任!
不但无退场机制 还有"终身职"的保护伞!
别忘了前几天又有一则随机杀人新闻
该嫌犯就是累犯!
曾经因随机杀人而交付保护管束(第一次犯案时还是个少年)
咱们这群"慈悲为怀"的法官们 不敢杀生!?不敢当刽子手!?
那就不适合待在法院 他们该去的地方是慈济!
行善布施以赎他们犯下的诸多罪愆!
法官真的是一个极"高尚"的职业!
位高权重责任轻
判生判死任我行
重责轻罚是你命
我行我素我看心情~~~
他们想怎判就写啥鬼扯的说词来支持他们的判决
例子无数 我都写到很无力了
以下这些例子 只要是我的读者应该都会背了吧!?
只要我一写到司法评论文
我就会举这些经典案例来说明这些恐龙法官们有多么地可恶多么地可恨!
想想他们一生的法官生涯中 累积经手的案件 那可是成千上万啊
每桩案子 他们都不是正义使者 也不是惩恶判官 而是扮演着"魔鬼代言人"的脚色!
害人无数! 这样还不可恨吗!?
至于判决出了冤案 他们一样没事 继续领高薪
自有国家赔偿法
法官出槌 全民买单
这是一个多么爽的"高尚"职业啊!
以下是我过去常提的经典案例:
1.黄瑞华法官的四大争议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17553
黄瑞华在判决书就瞎掰"抚摸胸部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暱行为"
当场就把猥亵罪给架空 给除罪化了
这是法官的自由心证凌驾于刑法之上的一个代表性案例!
2.“非故意喝醉”性侵逆转判无罪 法界譁然!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27/339763.htm
非故意喝醉 所以性侵无罪
这种判决告诉我们 喝醉万岁 喝醉无罪 喝醉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干啥都行!
因为谁会故意喝醉的!?
所以ㄚ~~~过失伤人和过失致死这法条也都该撤销了!
因为就不是故意的啊!不然怎叫"过失"!?
反正这该死的法官 他的认定就是:
非故意就是无罪! 不知者无罪! 我不知道砍他几刀他就会死掉 所以无罪!
这判例告诉了我们
什么是法官的自由心证!?
其实那就是法官的”主观”认定!
这位法官ㄚ~~~
我猜他的自由心证是:正常人不会强奸自己的老师 尤其又是个老妇
所以才这样判!
换句话说,如果他强奸的是少女或少妇就会判有罪了!?
这是什么想法什么逻辑ㄚ!?
同样的犯行 因被害对象而有区别!?
谁还敢说: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这法官的天秤早已偏颇了!)
竟然依对象不同而做迥异的主观认定!
原来喝醉就有免罪令!?
那我心仪谁暗恋谁 我喝醉后去非礼她去强奸她 不再需要性幻想她了 直接跟她上床圆梦
事后再说:我不是故意喝醉的啊 所以无罪!
有案例可循唷!!
这是咱们恐龙法官唯一的贡献!
对淫魔来说 这可真是天大的福音啊!
3.https://tw.news.yahoo.com/中山站随机砍4人-郭彦君伤害罪判3年-092530573.html
杀人未遂这法条因为这件案例 也该废除了!
因为只要没死人 照这法官的主观解释就永远都会只是伤害罪!
郭男都说了“没人阻止会继续杀到全部的人都死光。”
这样还能叫无杀人犯意!?(法官好瞎的解释 但你又能如何!?睁眼说瞎话是上位者的权力!)
意思就是说真死了人才算有犯意囉!?
原来法官傻傻分不清楚 "犯意"和"犯行"!
随机杀人变成伤害罪!
例子无数啊!!
不然我哪来的这么多材料 可以写出这么多的司法评论文呢!?
法院如赌局
审判像博弈
下好手快离
翻盘就靠你
靠谁呢!?当然是~~~庄家!
咱们的法官咩
上法院就跟抽奖一样 全凭运气!
司法搞得跟赌场似的 判决如何就要看你的赌运了!
中奖的就高喊司法还我清白
杠龟的就哭喊著政治迫害司法不公
最后~~~
我给司法 给恐龙法官们 给渎职的检察官们 写了一篇祭文
在我的心里
我为"它"们吊上一条白布
我为"它"们撒满一抔黄土(是抔不是杯! 别学我酒喝多了就”杯弓蛇影”)
我为"它"们造起一座坟墓
我为"它"们吹奏一曲凄楚
我催送"它"们快点上路
愿"它"们一路上尽是凄凉 满怀悲苦
这是我下的诅咒与巫蛊
哀哉呜呼~~~
温馨提醒您:
上法院前请先焚香膜拜 司法判决就跟抽奖一样 全凭运气!
因为~~~
法院就像侏罗纪公园
小心恐龙就在你前面!
~~~~~~~~~~~~~~~~~~~~
奸杀少女焚尸“没杀人犯意”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22/889520.htm
案例是天天有
我是写到都已经烂掉了!
其实直接旧文章重发文即可 一体适用!
咱们可笑的司改国是会议
其实就是小英的魔掌要完全掌控司法的手段之一
这我也写过很多次了
司改不讨论废不废死 可笑吧!?
因为绿营不敢碰触这问题
法官又看绿营脸色所以也不敢判死
就算有不长眼的法官判死
法务部部长邱太三也不会执行死刑
而竟然连检察总长也为毫无疑义定谳的死刑犯提非常上诉(通常非常上诉都是针对可能冤案或疑义争议很大者 没有直接证据者 才会提!)
这叫废死三部曲 等同实质废死了!
注:司法官变成了鹰犬 对绿营不敢违逆
谁敢不听话!?老子就弹劾你纠举你...陈师孟当上监委就会把法官整死!
陈小鬼发下过豪语:要除垢"无良"的司法官
这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道!
也就是谁敢不听话 就搞死谁 这就是他所谓的"垢" (当然"垢" 还可以无限上纲到所有的政务官事务官各机关大小公务人员)
只能办蓝 不能办绿
绿涉案一定要判无罪 想方设法也要帮忙脱罪
蓝涉案一定要重判 没罪也要凹成有罪
所以司法官纷纷闻风起事
党产会之前每案必输 现马上猪羊变色 党产冻结胜诉囉
然后呢
小马马上被检察官硬ㄠ起诉 倒因为果 非要起诉小马 以示对绿效忠
最可笑的是这检察官跟小马还有恩怨呢 被小马告过 所以检查官顺便复仇 挟怨报复
咦!?检察官不是该回避吗!?别傻了!
司法已死!我已写过上百次了!
回到司改
杀人犯酒驾的滥讼的一大堆阿猫阿狗通通当上委员
这叫!?请鬼拿药单!干恁娘!
而这新闻呢!?
我也懒得多做评论了!
都是些写过无数次的老毛病
奸杀少女焚尸“没杀人犯意”!?可笑吧
又是硬ㄠ
我说过很多次了
法官的自由心证是极为可怕的武器!
用他的主观认定找理由来解释他的判决
有了"可教化"与"两公约"这两把尚方宝剑
无论如何都可以不判死了!
智能属中低程度!?
不是精障!不合两公约要求
他也能硬ㄠ
继之前在校成绩好和操性优良或记功嘉奖等都可以被法官拿来当借口不判死
原来"智商低"也可以!!
挖咧干!
这些恐龙法官检察官与人渣何异!?
这法官将杀人罪部分,改为伤害致死罪和强制性交罪
这是重罪轻判万千典型例子之一!
"无罪推定原则"和"自由心证"是法官常用的两种武器
不同的"使法" 就会有不同的"死法" 甚至是推翻前审的"败部复活"!(简直比连续剧还要连续剧ㄚ!)
法界人士常说"自由心证"是要给法官的裁量权
我说:那是给他们乱搞的权力!
例子还少吗!?
我再举一次!!
以下是我过去常提的经典案例:
1.黄瑞华法官的四大争议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17553
黄瑞华在判决书就瞎掰"抚摸胸部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暱行为"
当场就把猥亵罪给架空 给除罪化了
各位观众啊~~~尤其是色狼淫魔们听我号令!
以后请在各国高中校门口等学生放学
看到任何美少女学生妹 请放胆用力袭胸!
因为你这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暱行为呀!
有黄法官背书 有判例可循 所以放心~~~没事的!
遇到反抗者可以回她:干!抗拒啥!?
老子是对你关爱才有的这亲暱行为耶
搓揉妳胸部 是给妳面子 是看得起妳! 别给脸不要脸!
妳应该要谢主隆恩哪!妳应该要感激涕零啊!妳应该要欢迎光临呀!
这时袭胸惯犯的大肠花陈维廷一定欣喜若狂!
以后所有女人的胸部尽入他的魔掌中 想摸谁就摸谁 太爽了!
但是请注意:务必要挑年纪比你小的美眉下手!
别忘了判决书写的是"抚摸胸部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暱行为"
是长辈对晚辈才有免责权喔!
够瞎了吧!?
这该死法官的鬼扯 助长恶行!
这是正义的化身吗!?
不!他是魔鬼代言人!
这是法官的自由心证凌驾于刑法之上的一个代表性案例!
所以说~~~自由心证有多可怕啊!!
见人说人话 见鬼说鬼话
想怎么判就说啥鬼话来支持他的判决!
2.“非故意喝醉”性侵逆转判无罪 法界譁然!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27/339763.htm
非故意喝醉 所以性侵无罪
这种判决告诉我们 喝醉万岁 喝醉无罪 喝醉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干啥都行!
因为谁会故意喝醉的!?
所以ㄚ~~~过失伤人和过失致死这法条也都该撤销了!
因为就不是故意的啊!不然怎叫"过失"!?
喔还有~~~酒驾也不该罚了!
反正这该死的法官 他的认定就是:
非故意就是无罪! 不知者无罪! 我不知道砍他几刀他就会死掉 所以无罪!
这些判例告诉了我们
什么是法官的自由心证!?
其实那就是法官的”主观”认定!
这位法官ㄚ~~~
我猜他的自由心证是:正常人不会强奸自己的老师 尤其又是个老妇
所以才这样判!
换句话说,如果他强奸的是少女或少妇就会判有罪了!?
这是什么想法什么逻辑ㄚ!?
不管是少女少妇或老妇
被强奸都会受伤害 身心俱创!
加害者都是有罪的!
如果同样的犯行 却因被害对象而有所区别!?
那谁还敢说: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这法官的天秤早已偏颇了!)
竟然依对象不同而做迥异的主观认定!
原来喝醉就有免罪令!?
那我心仪谁暗恋谁 我喝醉后去非礼她去强奸她 不再需要性幻想她了 直接跟她上床圆梦
事后再说:我不是故意喝醉的啊 所以无罪!
有案例可循唷!!
这是咱们恐龙法官唯一的贡献!
对淫魔来说 这可真是天大的福音啊!
3.https://tw.news.yahoo.com/中山站随机砍4人-郭彦君伤害罪判3年-092530573.html
杀人未遂这法条因为这件案例 也该废除了!
因为只要没死人 照这法官的主观解释就永远都会只是伤害罪!
郭男都说了“没人阻止会继续杀到全部的人都死光。”
这样还能叫无杀人犯意!?(法官好瞎的解释 但你又能如何!?睁眼说瞎话是上位者的权力!)
意思就是说真死了人才算有犯意囉!?
原来法官傻傻分不清楚 "犯意"和"犯行"!
随机杀人变成伤害罪!
4.杀母鸳鸯庭上放闪 狱中完婚还想圆房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85943
成绩优异可教化 杀母鸳鸯逃过一死
https://tw.news.yahoo.com/成绩优异可教化-杀母鸳鸯逃过-死-131645076.html
5.
https://zh.wikipedia.org/zh-tw/顾立雄
2013年10月,顾立雄引用联合国决议“对精神障碍者不得执行判处死刑”[12],替在7年前诱杀一对国小姊妹而服刑6年、减刑出狱不满1年又再虐杀一名妇人[13]的连续杀人犯陈昆明辩护,最后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高院更审[14],却使受害者家属悲愤不已[15]。
第二次杀人囉 依然不判死!
如果第三次再度杀人
我说顾贼和承审法官都是帮凶!(顾立雄这魔鬼 去年当立委时还想推毒品除罪化呢!)
可教化!?用下一个无辜的人命来教化吗!?
精障!?有多少人假装精障来脱罪!?
最典型案例就是陈小扁
注:司法界与政坛有太多的魔鬼法律人了!咱台湾就是被这些人给搞死的!
陈水扁陈致中父子 马英九 蔡英文 顾立雄...通通都是台大法律系的
我说啊~~~法律系不是正义养成班 而是魔鬼训练营!
正因他们都是学法的 所以才会知法弄法玩法于股掌之中
唯独马英九 他是个墨守成规完全不会变通的法匠 俗称书呆子!
阿扁装病骗到保外就医
懦弱无能又乡愿的小马 以为对魔鬼好就是蓝绿和解!?
结果咧!?绿营有对你善意过吗!?
什么鬼都可以扯到都是马英九的错!
连他痔疮 犁田 阿婆生子... 通通都可以鬼扯说是马英九害的!(例子无数!)
对魔鬼好 就是对同志残忍!对台湾残忍!
因此小马才会因乡愿而被小扁骗到保外就医
不然吼!?绿营会骂你没人性不人道残暴见死不救 政治迫害司法不公...
绿营们到处靠妖说什么小扁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怜...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演戏!
搞悲情牌是他们专门的!
228他们消费了数十年 想到就搞一次 政治提款机永不嫌腻 不就是如此吗!?
干!
前两年为何会发生高雄监狱暴动 还造成死伤!?
唷~~~一样是犯人 为何小扁才是人 别的犯人都不是人!?
这才造成犯人集体不满 情绪满溢而失控因此才有的暴动!
给小扁特殊礼遇 给他保外就医 给他趴趴造
当时放出来我就说:唉~~~这魔鬼扁再也关不回去了!
瞧他现在多嚣张啊!?忘了他还是个"犯人"耶!!
小扁现在到处趴趴走
不用装病了
因为天下已经系绿色的!
谁还敢把他抓回去关!?
身心健康无误 继续唬你说精神心理上有病!
要命的是无耻御医护盘+有无精神疾病很难证明
ㄚ扁当初的装可怜跟最近很红的影片中怒责面包师傅
对比之下很讽刺吧!?
这对夫妻档一遇到官司与牢狱就装死装病装可怜送急诊
吴淑珍当初每次开庭就装死 这几年来怎从未听闻送过半次急诊呢!?
扁散步照遭质疑! 面包师再拍影片证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hdPVlSGhE8
面包师傅因PO影片而被集体霸凌围殴
陈菊开出第一砲:用法办威胁小民
然后铺天盖地的打手群起而上(这是一群恶狼ㄚ 当年一样全党为扁护航不遗余力)
下面这是阿扁影帝从影三四十年来的再登巅峰之作~~~
金绿奖("金"架呼你脸"绿")最佳影帝~~~恭喜小小扁获奖
获奖原因~~~一段神乎其技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SCVEwxPIIU
影片说明:
昧著良心说著鬼话的医疗团队队长歪著嘴巴警示小小扁:喂~记者来了!(快点演戏)
小小扁这时才慢半拍刻意把怀抱在胸前的双肘 切换成影帝模式
手很不自然地伸出来抖两下
真怕影帝抖手抖错搞成比中指
那就粉好笑了!
还好影帝就是影帝!
精湛的演技 沉住气没有比出中指来(其实他是真的很想比出中指对着记者说:干!拍什么拍!?就不能让我稍微休息一下吗!?手指抖了一整天 我很累 你不知道吗!? 你们这些没有良心泯灭人性的鬼记者!)
例子无数啊!!
不然我哪来的这么多材料 可以写出这么多的司法评论文呢!?
一大堆错误与谬论 竟然堂而皇之写在判决书上 鬼话连篇的判决书! 任谁看了谁都不信服!
全因法官特有的武器~~~法官的"自由心证"变成了法官的"主观认定"
想怎么判决就做怎样的解释 即便是极其荒诞不经的论述都敢写在判决书上!(骗肖ㄟ)
你们还觉得这是无心之过吗!?
~~~~~~~~~~~~~~~~~~~~~~~
顾立雄有过何丰功伟业?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9%A1%A7%E7%AB%8B%E9%9B%84
维基百科:(可恶行径之一)
2013年10月,顾立雄引用联合国决议“对精神障碍者不得执行判处死刑”,
替在7年前诱杀一对国小姊妹而服刑6年、减刑出狱不满1年又再虐杀一名妇人的连续杀人犯陈昆明辩护,
最后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高院更审,却使受害者家属悲愤不已。
所以如这犯第二度假释出狱 再杀一人(算是杀第三人了喔!!)
这顾大律师与法官就是帮凶!
累犯依然不给他死刑 挖咧~~~干!
可教化!?教化妳她妈的啦!
真能教化 为何关出来马上又杀人!?
用下一个无辜受害者的生命来教化他吗!?
这该死的免死金牌~~~"可教化"和"两公约" 说的比唱的好听!
废死联盟与杀人恶魔何异?
绿营专搞些恶魔上来卡位
无数恶魔 如顾立雄
还有个杀人犯当司改委员 可笑吧!?
【司改会议】被讥杀人犯谈司改 刘北元这样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02/1067131/
这是请鬼拿药单的最佳范例 哈哈!(苦笑ING)
这年头什么都不再奇怪了 什么都不再譁然了
只要绿营上位 什么鬼都有可能会发生!见怪不怪囉!
台湾三部曲:宝岛=>鬼岛=>恶魔岛!
而他们这群鬼 搞死了台湾也就算了
连是非价值道德观全都错乱了!
伟哉!民进党!
~~~~~~~~~~~~~~~~~~~~~~~~~
废死联盟常用的理由是:不信任司法 冤案无数
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 全台有八成以上民众不信任司法!
但是不能拿来当作废死的理由
因为他们搞错方向了
他们该朝司法改革努力 而不是废死!
这是舍本逐末倒因为果啊!
你以为只有误判死刑才叫冤案吗?
有罪判无罪是冤案(被害喊冤)
无罪判有罪是冤案(被告喊冤)
轻罪重判是冤案(被告喊冤)
重罪轻纵也是冤案(被害喊冤)
而误判死只是其冤之一
可是呢!?
郑捷死刑定谳你们为何惊呆了!?
他是证据确凿的现行犯!
他是人神共愤的恶魔党!
他一点都不冤啊 他是罪有应得啊!
原来~~~
他们是为废死而废死
所提的任何理由都毫无立足点 站不住脚 完全无法成立!
这不!?
轻易就被我给破解了!
不信任司法?冤案?虽是事实 但无法当作废死的理由!
如郑捷还不判死
则这些一大堆的随机杀人案有例可循(法院最喜欢引用判例当攻防战武器)
一旦这判例一起
以后随机杀人全都变成发泄管道了
因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判死了!
不管你做了啥伤天害理罪大恶极罄竹难书的罪孽 都不会死刑!
最严重的郑捷都不判死刑 谁还能超过他!?
我随机杀一两人 两三人
也比不上祖师爷郑捷ㄚ
为何冷血残酷丧心病狂毫无悔意的他没死刑而我却被判死刑呢!?这不符合比例原则!
就真的等同于"废死"了!
所以郑捷必须死!
非死不可!
废死万万不可!
如郑捷还不判死
白晓燕案的陈进兴地下有知应该也会跳起来说:
XXX!我犯的过错远不如小郑~~~
当年大家怎么攻击我 怎么围剿我 怎么唾弃我 最后枪决我
为何小郑免死!? 我要跟阎王爷上诉 申请假释 重返人间作恶!
再往古早推
台湾史上第一个抢银行的李师科 他没杀人耶!! 只是抢劫 就被枪决!
为何刑度会越来越薄弱!?
因为法官们不敢担责任 不敢重判 遑论死刑!?
林昶佐和废死联盟的无死刑理想世界是很好
但那要等世界真的达到理想完美的境界再说!
别只会高调的空话!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美好吗!?
当然PERFECT!
但你试试看ㄚ
睡觉不锁门窗 看你家会不会被洗劫一空!?
你掉了皮包 回头再找 看他还能不能乖乖躺在地上!?
你嘛帮帮忙~~~
不认识这个世界吗!?幼稚天真得可怜!
你连门窗锁紧都会被小偷切断铁窗进屋行窃了!劫财顺便劫色!
曾见一则新闻
一习惯裸睡的女子熟睡正酣 天花板上一窃贼从天而降
嘟嘟好不用他费劲 因为你都已经一丝不挂 就等著小偷来"临幸"了!
劫财顺便劫色! 买一送一!
结果是~~~监视器拍到那女子光着屁股夺门而出求救去了
所以呢~~~
就算不要太偏激地说啥"乱世用重典" 至少也要犯啥罪就该担啥责啊
否则"罪责"就变成有罪无责
这世界就乱套了!
正本清源 追本溯源 才是王道!
将病入膏肓的司法 从鬼门关抢救回来 才是重中之重!
而不是拘泥于废死争论这种枝微末节的下游!
作者: pikapikachiu (皮卡皮卡)   2017-07-29 02:15:00
我觉得不行
作者: ywdec30 (Y)   2017-07-29 02:15:00
嗯...楼下你回答!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7-07-29 02:17:00
我觉得End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7-07-29 02:18:00
END ......
作者: HOLLYQOO (水枪鼠)   2017-07-29 02:19:00
睡眠对人类真的很重要
作者: LOWJ ( 时机若对 )   2017-07-29 02:22:00
清大资工毕业生40多岁无业,涉犯恐吓主角?
作者: norder (Taxifahrer)   2017-07-29 02:23:00
国民党搞不出政绩就搞舔共,民进党搞不出政绩就搞废死,结案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7-07-29 02:24:00
END不要贴个新闻当你个板
作者: LOWJ ( 时机若对 )   2017-07-29 02:25:00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7-29 02:25:00
政府真的很糟,炸弹恐吓犯还放出来发废文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7-07-29 02:27:00
楼上哈哈
作者: snowrain (无心之偿有心兹勤)   2017-07-29 02:38:00
废死邪教又开始猖狂了 2018 2020用选票补猴子最后两刀吧
作者: MadeTW   2017-07-29 02:42:00
有够废的这种议题应该台湾人自决重启公投
作者: gaminnnene (阿奶)   2017-07-29 02:43:00
呵呵
作者: li118 (lithebest)   2017-07-29 02:45:00
end
作者: viboairplane (vibo)   2017-07-29 02:48:00
推 赞成废死
作者: hannocps (拍劭)   2017-07-29 04:30:00
正反方的意见都加入很正常吧?难道一言堂直接废死?
作者: cutearia (らちけん)   2017-07-29 05:50:00
太长啦 end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7-07-29 06:15:00
不公不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