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社区在开都更会议,目前贱商的方案是一二楼要做用途保留,所以住户统统都改
到三楼以上
但是房子的价值换算仅仅只看坪数所以对于一二楼的住户非常不公平,我们家就在一楼,
所以我们家坚决反对
有一些高楼层的住户同意,也有部分原本中立的住户被贱商暗中让利收买,甚至还有一个
最初就跟贱商有挂钩的王八蛋暗中搞小动作拉低整区房价,意图让建案更容易通过,不过
后来被人戳破了,所以有些人很不爽他
这种会议的议案应该是采像2/3住户参与以及参与成员2/3同意才算成立吧(我不是很确定
)
我们家因为坪数大所以权利持分高(假设平均每户1个单位,我们家可能占了1.3个单位这
样)
家里担心若是签到了可能会让与会人数超过2/3,让议案有机会成立(同意户几乎都会参
加,因为有利益成分),不过都更方似乎也知道这点,所以弄了个不签到不能与会跟发言
的规则
我想问,这个规则到底合不合理,有没有效力?
这件案子里面确实有些不公平的成分,家里长辈也多少察觉到一些黑幕,我是有建议他们
既然这样要不要考虑诉诸媒体,但他们想说之后都还是会见到面的住户,不到不得以实在
不想撕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