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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片】新北查获漂白剂豆芽工厂 业者坦承已卖12年
新北市卫生局于今日凌晨会同台北市市调处与食药署联合稽查,兵分2路前往五股区与泰山区无市招豆芽制造厂,现场查获2家业者均使用漂白剂(低亚硫酸钠)于豆芽制程中,从2015年销售至今,已卖出约1400吨黑心豆芽,并于现场查封2吨豆芽,涉违反《食安法》,最高可处300万元罚锾。漂白水吃下肚会有恶心呕吐、肠胃不适等症状,卫生局呼吁民众食用前多浸泡、增加清洗次数。
卫生局表示,今日凌晨会同相关单位同步前往五股区与泰山区无市招豆芽制造厂查核,其中于泰山区制造厂现场,负责人坦承自2015年至今年6月16日期间添加亚硫酸钠于豆芽漂白,现场立即封存豆芽菜共1260公斤;另于五股区制造厂,负责人坦承2005年至今年6月16日漂白豆芽,并封存豆芽共933.6公斤。
卫生局说明,稽查时在现场进行泡水豆芽低亚硫酸钠快筛检测,结果皆呈现阳性反应,随即抽样带回卫生局检验低亚硫酸钠残留量,结果分别为0.036 g/kg 与0.040g/kg(标准:不得检出)不符规定,涉嫌违反《食安法》,最高可处300万元罚锾。
卫生局表示,2家业者声称豆芽产品均贩售予传统果菜市场,其中泰山区业者每日贩售约420公斤以上豆芽;另五股区业者每日贩售约1.2吨以上豆芽,分别售往三重力行市场与芦洲大台北农产运销中心。卫生局指出,厂商使用低亚硫酸钠,已违反《食安法》最高可处300万元;另呼吁未漂白的豆芽呈黄色或棕色,而漂白过的豆芽色泽光亮,选购豆芽时,应避免购买外观过白、且闻起来有异味的豆芽,如果仍不放心,建议食用前用清水浸泡,多次换水,烹煮时将锅盖打开,帮助残余物质挥发。(突发中心陈威叡/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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