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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少女控遭软禁性侵 真相竟是抢学姊男友怕报复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年07月27日12:46
花莲县1名被家人通报失踪的国中A少女(15岁),控诉遭到学姊谢姓男友(18岁)骑机车载到
秀林乡山区工寮软禁强制性侵3次,谢男事后逃到台北遭到通缉被警方逮捕。案经花莲地
院法官审理却发现,A少女并非遭软禁性侵,而是担心抢了学姊男友“遭人围堵”报复才
诿称遭侵害。
检警调查,4年前学生放暑假前一天,谢男刚满18岁,骑机车前往秀林乡要找女友,路经
一间杂货店时遇见A女,因A女是女友学妹,便邀约一起饮酒,期间又遇另一男姓友人,也
一起加入聚餐。谢等3人随后又转往山区田间一处工寮续摊继续喝。
A少女事后报警称被谢男在工寮性侵3次,谢男遭通缉到案后,否认性侵,并称只发生1次
性行为,隔天他就回台北,并未强制性侵A女。谢男仍被被依强制性交罪起诉。
全案经花莲地院法官审理却发现,被害少女虽指诉谢男违反其意愿,强制性交得逞3 次明
确,但法官发现A女在警询证述时称,有带手机在身上,酒后清醒时,有接到母亲电话称
,舅舅已通报失踪人口,催促她返家,当时还告诉谢男,是谢男载她返家。
另查出A少女在工寮的3日,谢男干爹每日都来工寮,并询问谢男A少女是谁,谢男当时称
是“妹妹”,谢男还有跟干爹要钱买酒,A女在工寮不是睡觉就是在田间走动,谢男其另
名男姓友人会轮流去买酒。法官认为,A女接到舅舅电话称已通报失踪人口,请谢男送其
返家,还有一老人连续3日至工寮。
A少女随身携带手机,并未损坏,若真遭被告强制性交,第一时间即可报警求救,再者每
日均有一名长者前往该工寮,A少女也可向该长者求救,甚且少女在工寮期间行动自如,
谢男与男性友人会轮流外出买酒,A少女均非无脱逃之机会,3日后,A女请谢男送她返家
,其被害后的反应显与一般受害人迥异,是否真遭强制性交,已容有合理怀疑。
况且被害少女在警询也证述,嗣后学姊认为其抢了她的男友(谢男),还带人到学校堵人一
节,实在无法排除A少女因担心学姐无法谅解其与谢男发生性行为一事,而诿称遭强制性
交。但谢男与A少女发生性行为3次,仍被依妨害自主罪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为
性交,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全案仍可上诉。(突发中心李光滨/花莲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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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君子终日乾乾, 夕惕若, 厉, 无咎
象曰: 终日乾乾, 反复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