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s
2.完整新闻标题:保险员假造卅八起车祸 五贪警助诈近亿
3.完整新闻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22049
4.完整新闻内文:
106-07-27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专门从事出租车保险的保险业务员王国瑞,行贿双北及桃园五名员警,虚构卅八件假车祸资料,向保险公司诈领九千五百八十六万余元理赔金,台北地院昨依收受贿赂罪,判五名员警各二年六月至十二年有期徒刑,主谋王国瑞依行贿、伪造文书等罪判刑十二年。
主谋王国瑞重判十二年
判决指出,王国瑞熟悉理赔业务,与妻子黄菁菁(已故)、友人翁酩钦与离职员警蔡育庭,共谋勾结双北、桃园等地现职警察,伪造车祸证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九十三年至一百年间共制作卅八件假车祸肇事联单,诈保近亿元,王国瑞夫妇获取六千三百万余元,其余由白手套与员警朋分。
审理时,王国瑞与员警林志优、洪上赐、潘文诚和白手套离职员警蔡育庭,都坦承行贿、收贿。员警林光辉只承认向王国瑞收取十万元,但辩称是借钱;王证称他不可能平白无故就能让林光辉帮他做事,他每次都有给钱,且有表明是酬劳,不是借款。
员警高则芳被控期约贿赂罪,但他仅承认公文登载不实罪,否认收贿与诈欺,他只是帮王国瑞开立几次肇事联单,没有对价关系;但王国瑞作证说,高则芳曾说退休后想在宜兰开土鸡城,希望王能投资,王答应他投资一百万至二百万元,合议庭认定双方已达成期约。
合议庭认为林光辉、高则芳的辩词有违常情,且无法提出证据,林甚至侦审期间数度更改辩词,显是临讼虚构捏造之词,不足采信,予以重判。
高则芳被依十二次犯行并判十二年徒刑,林光辉八罪判刑十一年,各褫夺公权五年;认罪的员警林志优二罪并判二年六月,洪上赐二罪判刑三年六月,潘文诚四罪判刑五年,皆褫夺公权一年;主谋王国瑞依卅七次行贿罪判刑十二年,翁酩钦二年六月,蔡育庭二年二月。